《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深圳公司变更登记的内容是什么?深圳公司变更登记的内容是什么?
2022-06-10 14: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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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的一项或几项变更。公司变更的截止日期和方式,以及变更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确认,凌沃税务在接下来的几周时间里详细介绍了公司变更登记决定的难题。请继续读下去。
一、申请变更登记的内容和期限
(1)公司名称变更。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定或者决定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二)变更注册资本。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按照规定设立的验资报告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示生效之日起46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在报纸上刊登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确认书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利息担保的说明。
(3)中小企业经营范围的变化。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决定或者决定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经营范围变更涉及法律法规、行政事务法律法规,或者中共中央办公厅决定要求备案前须经批准的新项目的,应当由涉及法律法规的单位自批准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更换董事长。公司董事长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决定或者决定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五)变更住所。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租赁房屋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租赁房屋申请确认。公司住所跨中小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变更的,应当向迁入出租房屋所在地的中小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中小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的,原中小企业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中小企业登记信息移交给迁入地中小企业登记管理机关。
(6)中小企业类别的变化。公司变更品种的,应当在规定的变更登记月份内向中小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并按照拟变更的中小企业类别设立的国际标准提交相关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变更为信用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应符合《公司法》所要求的信用公司国际标准;恰恰相反。
(七)公司分立、合并的备案。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备案事项发生变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发生重大转让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销户备案;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应当自公告生效之日起未来申请备案,提交合并协议、合并或者分立的决定或者决定,以及在报纸上刊登的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公告的确认书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利息担保的说明。
(八)分支机构备案。公司登记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中小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备案;如果分行的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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