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注册香港公司」避税港及其避税模式
2021-03-26 14:58:44
(a)避税地概述
为了吸引外资的流入,弥补自身资金的不足,或者引进国外优秀的新技术,许多国家或地区允许和鼓励外国政府机构或政府机关从事各种国际经济发展、商业、贸易和娱乐活动。在本地区进行国际经济开发、商业、贸易和娱乐活动的投资者,可享受不缴税或少缴税的优惠待遇。这些地区在国际上通常被称为避税天堂。避税港可以是海港、小岛、沿海地区、交通便利的城市、内陆地区的城市,所以也叫“避税港”。因为这些地区不需要缴纳或者只需要缴纳少量的税,税率极低,个人利益极高,所以跨国投资者往往把广州注册的香港公司称为“金融地狱”、“避税主题公园”、“避税地狱”、“避税庇护所”等等。一般来说,避税天堂是指税收较轻甚至没有税收的国际娱乐活动。本质上,避税天堂是外国无需缴纳高额税收就能赚取收入的地方。加拿大是国际避税天堂数量最多的国家。
世界上的避税天堂有三种:第一种是指没有个人所得税和部分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通常被称为“纯碎”和“国际标准”的避税天堂,如美国的殖民地百慕大、巴哈马群岛等;第二种是指虽然对部分中小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但税率远低于巴勒斯坦、澳门、比利时等具有国际一般承诺标准的国家和地区。还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如智利、澳门等。,对外国收入免税,只对来自该地区的收入征收较高的税率;第三种是指在制定和实施长期制度的同时提供一些类似税收特殊政策的国家和地区。属于这一类的避税天堂包括雅典、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和地区。
(2)避税地的避税方法
1.虚拟避税港业务
外国纳税人借助避税港从事节税娱乐活动的一种罕见方式,就是为商业弥补避税港,即一些公司虽然位于避税港全境,但其制造业务很少甚至完全在避税船上进行。基本方法是将在消费市场销售并通过公司总部或子公司提供给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货物和劳务虚构为位于避税地,以控制公司的转让和销售,从而将全部或部分收入留在避税船上,以避免高税收国家原本应该承担的税收负担。
【例4】在X,一家高税收国企的子公司,在避税港F有一家控制方案子公司,公司在Q广州、香港、S国有一家子公司。假设Q国子公司的产品应立即交付给S国子公司进行内部销售。但出于避税的目的,子公司会将Q国子公司的产品溢价转售给避税地F的受控子公司,然后该控制方案中的子公司再将产品出售给S国子公司。可以看出,子公司X人为地将本应属于Q、S国的业务作为避税天堂F的受控子公司的工作流程,通过该工作流程实现的销售转入受控子公司的账户,从而免除或减少了该笔营业额的应纳税额,超出了子公司X的免税政策或减税目标..因此,虚拟避税地业务必须发生在相关中小企业之间。为了获得最佳的避税视觉效果,跨国纳税往往与转移价格的避税方式相结合。
2.虚拟避税天堂信托个人财产
除了虚拟避税天堂业务,还有虚拟避税天堂信托个人财产,也就是说,通过以广州注册的香港公司基金协会个人财产为基础的投资基金或各种信托关系实现节税。基本做法是,跨国企业设立一个控制方案,控制公司在避税地的股份,然后将高税收国家的个人财产转移到避税地,以规避相关税收。
3.转移价格
跨国企业利用避税天堂避税的通常方式是转移价格,与国际避税准备的基本方式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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