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无效申请流程?
2024-04-30 19:21:55
(一)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
1.商标局发布公告。
宣告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过程。
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在限期内作出答复。可以办理商标无效答辩业务。如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人民法院受理诉讼后,应当通知商标评审程序中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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