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商标注册申请人
2022-05-24 15:30:05
商标注册申请人是指为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商标注册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商标局给予注册后,成为原商标注册人。我国《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选用、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其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因此,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是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服务项目的提供者。非从事商品或服务生产、经营、供应的单位和个人,如政府机关、公益团体、公务员等,都不允许也没有必要使用商标,更谈不上申请商标注册。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生产、制造、加工、分拣、配送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在其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商标的,都可以申请商标注册。
所谓生产,是指利用生产工具创造各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如煤炭、木材、粮食等的生产。
制造业是指利用生产工具将原材料变成可供使用或消费的物品的行为,如制造机械、电器等。
所谓加工,是指利用生产工具,通过劳动将半成品加工成成品的行为,如将水果制成罐头,将布料加工成衣服等。
所谓分拣,是指将成品或零件进行挑选、分类,然后出售的行为,如将水果、蔬菜、中草药按等级进行分拣。
分销是指批发或零售商品的经营活动。
所谓提供服务,是指经营酒店、宾馆等,通过提供劳务满足消费者生活需求的一种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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