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形式的审查
2022-05-24 15:31:48
形式审查是对注册申请的审查,与商标本身无关,审查申请手续和程序是否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形式审查由商标局申请处承担,主要包括三项内容。
(一)审查商标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商标申请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商标申请人不具备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资格或者超出法人能力范围的,不能办理商标注册;外国申请人未通过授权的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其申请;申请人在一份申请书上同时申请两个以上商标的,或者国内申请人在一份申请书上申请一个商标在不同种类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2)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文件是否齐全,书面文件是否真实、正确、准确、清晰、完整。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事项:申请人的地址是否正确、准确;申请人姓名和印章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申请人批准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规范、标准,分类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其经营范围;以及商标图样的质量、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书写要求是否合格;所附证件和说明是否齐全;如果是代理申请,还需要查看代理人的委托书是否有,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3)审查商标注册申请费是否缴纳。
商标注册申请通过上述审查的,商标局予以受理,为申请分配申请号,发送至《受理通知书》,开始计算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的日期为准)。
申请手续基本完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可以先行受理,并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逾期补正的,商标局保留申请日;逾期未补正或者已补正的,予以退回,申请日不予保留。
不完全符合形式要求的,商标局退回注册申请,申请日不予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