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授权给内地厂家生产商标的产品
2021-02-07 14:57:37
客户授权内地制造商生产目标产品
嗨,我想咨询一下商标法。我们的客户在香港注册了“CODE BLEU”商标,有效期从1997-3-14到2015-6-22。但今年我司查询到该商标在国内被其他公司多次注册,有效期为2006-11-28至2016-11-27。现在,我们的客户授权大陆制造商生产带有该商标的产品。我们合作的大陆厂商是否要得到在国内反复注册的公司的授权才算合法?或者直接以我们客户的授权为主!
根据商标权的地理属性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中国中国大陆或香港申请商标注册或其他商标事宜,受不同的商标法管辖,属于不同的商标注册机关,其商标权在不同的法律区域也有效。因此,在实践中,存在同一商标分别在mainland China或香港注册的情况。但是,要注意的是,在mainland China注册的商标的效力不能到达香港,反之亦然。贵公司在香港注册的商标只能授权在香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