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加强杭州市专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2-07 15:09:28
颁发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号:杭政办函[2003]180号
发布日期:2003年7月10日
实施日期:2003年7月10日
生效日期:1900年1月1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科技局《关于加强杭州市专利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3年7月10日
关于加强杭州市专利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科技局,2003年6月6日)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充分发挥专利工作在促进技术创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促进技术创新型城市专利试点工作指南》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专利法和国家、省有关推动技术创新的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和发展专利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领域,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推动技术创新中的积极作用, 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推进“一号工程”建设,提高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促进我市科技发展
(2)基本原则
以专利保护为核心,以专利管理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专利宣传为先导,以促进技术创新和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为重点,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努力探索,加快发展,全面推进专利管理体制、激励创新机制和专利保护法律法规建设。
二.发展目标
(1)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显著增加。全市专利申请年均增长率超过20%,专利授权年均增长率超过15%。
(二)加快专利技术产业化步伐。积极引导和支持一批依靠专利技术产业化实现发展的企业,使企业授权专利实施率达到35%,全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软件等)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40%以上。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R&D机构建立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制度,提高自主知识产权能力。继续开展企事业单位专利试点工作和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每年确定30个专利试点单位,逐步在全市推广试点经验;被列为15家省级示范企业和1-2家国家级企事业单位专利培育试点单位。
(三)建立健全专利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认真贯彻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紧紧围绕推进技术创新和保护专利知识产权,制定指导全市专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积极开展研究,研究制定地方专利管理法规,完善专利行政执法程序,推进专利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形成良好的法律环境。
(四)专利保护取得显著成效。依法公正高效调解专利纠纷,严肃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市专利管理部门立案的专利案件,应当保证年度结案率在85%以上,平均结案期限在3个月以内。
三、工作重点
(一)引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将专利工作纳入技术创新的全过程。
1、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追求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和企业管理者的知识产权意识。
2.企事业单位在设立研发项目时,应研究分析专利信息,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对于研发成果,要及时进行专利保护,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在营销中,我们不仅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专利权,还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3.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企业要加快建立专利产权管理制度,全面管理专利申请和专利权的维护与应用。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建立合理的专利收入分配和奖励制度,实行参与技术要素分配的政策,将专利申请量、所有权和实施效益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定和晋级的条件之一。
4.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企业专利工作,支持和帮助企业实施专利战略,制定具体的专利工作措施,提高企事业单位使用专利的能力和水平。结合专利示范企业和企业专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导作用,从点及面全面推进。
(二)广泛深入地开展专利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1、有计划、分层次、多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利宣传教育,普及专利法和专利知识。
2.将专利法及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纳入全市普法规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普及教育。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行政干部和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宣传培训,将专利法规和知识列为党政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3.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各级新闻机构要加大宣传普及力度,进一步宣传报道专利制度和技术创新的典型方面。
4、积极开展群众性发明创造活动,激发群众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乐于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3)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科技计划实施中的导向、保障和激励作用,高起点推进科技计划创新,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
1、在科技计划的申请、立项、实施、验收、监督和管理中全面实施专利战略。各类科技计划的制定应当根据各自特点确定知识产权目标,并将专利、植物新品种、计算机软件作品、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的获取、保护和应用作为科技计划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2.科技行政部门应当将知识产权评价作为一项独立的指标,纳入科技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合理确定知识产权指标在整个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
(四)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调研,制定和完善专利工作政策法规。
1、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杭州市印发了《关于加强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意见》。
2.制定专利管理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地方专利立法的前期研究活动,尽快出台《杭州市专利管理条例》;市科技、经贸等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研究制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具体规定;抓紧实施全市重大软科学研究项目“杭州市企业专利工作标准研究”,加强对企业建立和应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指导。
3.开展专利课题研究。重点研究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区域经济发展、区域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专利问题。,为我市支柱产业和关键技术项目的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同时,要引导大中型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开展有利于其持续健康发展的专利研究。
(五)完善专利工作体系,加强专利机构建设。
1、完善专利工作体系,提高宏观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专利法律政策的要求,加强我市专利机构建设,理顺关系,强化职能,充实力量,以适应入世后全市专利知识产权工作的需要。区、县(市)科技局要有挂牌的专利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管理专利工作,确保各区、县(市)专利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顺利开展。
2、鼓励和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权属代理、评估、咨询等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市专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促进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3、引导和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专利工作的主体。有条件的企业应设立专职人员的专门机构。其他企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定承担专利工作的部门和兼职人员。
(六)积极推进信息化进程,充分发挥专利信息资源的作用。
1、建立专利信息申请机制。申请列入国家、省、市科研和新产品开发项目的,需向有关部门提供专利文献检索报告;凡申请成果鉴定的项目,应提供专利文献查新报告;任何可以申请专利的技术都应该先申请专利。
2.进一步完善杭州知识产权网,推广专利信息的使用,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3.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相关专利网站的信息资源,加强综合数据分析和检索功能,为经济、科技、产业部门制定政策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创新提供咨询服务。
(七)进一步加强专利保护,塑造诚信杭州的城市形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1、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机构及相关制度,及时调解专利纠纷,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2、进一步规范专利纠纷处理和假冒专利调查程序,确保执法规范、准确、廉洁、公正。
3.依法查处各种假冒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重点关注制造、商品流通、技术贸易等领域的专利保护。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
4.加强专利执法的综合协调。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海关等部门的执法合作,及时将涉嫌违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权,提高执法效率。
5、有条件的区县(市)应积极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探索区县(市)专利保护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
四.保障措施
(1)为加强对专利试点工作的领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成立杭州市专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协调全市专利试点工作。
(二)专利工作与全市技术创新工作紧密结合,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纳入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是创建科技进步先进地区和先进县(市)的重要内容;将试点工作任务指标纳入各相关单位年度考核内容。
(三)为保证专利工作任务的完成,在积极寻求国家知识产权局资金支持的同时,市财政应安排必要的资金。
(四)对拥有专利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给予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的信贷和贴息优惠政策;要形成专利抵押贷款、风险投资等多渠道、多途径的技术融资机制。
(5)加强专利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邀请NPC代表、CPPCC委员和市有关部门对《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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