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知识产权案之首现专家辅助人编剧
2021-02-07 15:09:32
曾在影视圈引起激烈讨论的琼瑶上周五起诉了这起抄袭案,并在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在紧张的庭审现场,著名编剧、中国电视剧编委会执行主任汪海林出人意料地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原来他是以专家助理的身份参加庭审的,这个角色,听起来很新鲜,是他第一次出现在北京的知识产权案件庭审中。
昨天,汪海林向外界透露了参与审判的过程和感受。他感叹:“某种程度上,行业规范比法律法规更重要。”
外人不能当专家助理
这位让编剧们耳目一新的“专家助理”,是法律界人士所熟悉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案件的特殊问题进行说明。这里所说的“有特殊知识的人”,就是法律职业通常所说的专家助理。用汪海林的个人感受来描述,它相当于一个特殊的证人或顾问。
虽然两人都是大咖啡作家,但原告琼和被告郑之前都没有任何交情。一个多月前,琼瑶律师及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军联系并邀请其担任原告的专家助理。当时,汪海林犹豫了:“我已经在道德层面上表达了很多意见,这个案件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太复杂了。”
然而,经过深思熟虑,汪海林接受了邀请。“现在的确是我们在行业内提供实质性帮助的关键时刻。”汪海林说:“这件事与我个人无关,但与我的职业和行业有关。可以说是由于行业的责任。”
作为北京第一位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助理,汪海林显然不适应自己的新身份。他说他事先的想象是坐在台下,提问时只上台解释专业意见,很快就可以离开。没想到,庭审当天,他刚刚走进法庭,就被坐在原告代理方的王军律师请到了台上,从头到尾参加了九个小时的庭审马拉松。
令人惊讶的是,包括郑宇在内的五名被告没有专家助理,因此双方的辩论缺乏专业共识,很难形成真正的对抗。对此,汪海林透露了他所知道的信息:被告曾邀请圈内作家,但圈内无人同意,郑宇曾在作家圈外找人替代,但被法院驳回。
仅凭法律很难认定抄袭
从外行人的角度来看,专家助理的出现使这个本已热闹的案件变得更加复杂,但汪海林坚信,他的角色在出席庭审后是必要的。
汪海林表示,只要专业编剧看过琼瑶的《梅花品牌》和郑宇的《宫锁连城》,就很容易发现两部剧高度相似,有抄袭嫌疑;但在法律层面的“抄袭”定义下,很难得出如此直接的结论。“因为法律强调文字的重合,剧本的核心在于人物设定、人物关系、桥段、情节等。”他解释道。
汪海林举了一个例子:编剧圈子里常说的“肮脏的人”,它的作用是告诉观众主角内心的活动和话语,帮助主角下定决心做点什么,不管这个“肮脏的人”是主角的姐姐还是贴身姐姐,它的角色作用在业内都是一样的;但是在具体剧本中,姐姐和妈咪的台词明显没有重叠。
在此之前,的原告身份被余利用大做文章。被告称,林九宇是电视剧《梅花品牌》的编剧,琼瑶只是《编剧指南》和小说《梅花品牌》的作者。但是,在汪海林看来,抄袭不需要看剧本,只需要看剧。“因为琼瑶和郑宇都是编剧中心体系的代表,所以戏剧台词没有走样,剧本是不可能出现的。被改变的情况。”他还特别补充道,“这是很多业内人士都知道的情况,但简单的事情在法律面前就变得复杂了。”
作家圈缺乏权威的裁判
审理结果需要时间。作为中国电视剧创作委员会的执行主任和中国电影文学学会的副主席,汪海林最近听到了许多来自业内人士的建议,要求行业组织警告甚至惩罚郑铮。但他也挺无奈的,因为郑宇既不是电影文学学会的会员,也不是电视剧创作工作委员会的成员,这两个最权威的行业组织对他也是无奈的。
当我提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汪海林忍不住倒出了苦水:“如果没有一个受害者从官司中走出来,编剧圈很多抄袭的东西往往就丢了,真的不可能上法庭,但是审判拖上一年半也是正常的。他应该从抄袭中赚的钱已经赚到了。最后他赔了点钱道了歉,对他影响不大。也许你在诉讼中给了他免费宣传。”这些实际问题使汪海林认识到,行业协会不仅要管理会员,还要建立有约束力的行业规范和共识。“法律面前,在法律暂时无法控制的地方,先管行业。”
汪海林认为,一个理想的行业组织应该做好服务和维权工作。如果协会组织的影响力变得更大,甚至成为行业不可或缺的元素,那么协会成员和自由撰稿人都将得到充分的保护和约束。汪海林举了一个最简单的例子:“足球运动员害怕警察逮捕和罚款,但他最害怕的是国际足联或中国足协的暂停,因为这关系到他的职业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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