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商标授权费一年仅五百余万 授权合同大曝光加多
2021-02-07 15:13:11
月底将开庭的王老吉商标案,将决定是否使用加多宝母公司香港宏道集团的红锅王老吉。目前外界最大的争议集中在香港道通过贿赂获得的合同是否有效。
还有一个因素是“王老记”的商标目前价值1000亿元,2011年红锅王老记的销售额也达到了160亿元,但是王老记商标每年的租赁费只有500多万元,严重“租金低”。【/br/】【/br/】23日,临近开庭,王老吉的商标所有人广州医药集团(以下简称“广州医药集团”)首次披露了导致双方产生分歧的合同,双方之前回避谈论的合同内容首次被曝光。
商标租赁费十年只增加50万元
商标租赁合同显示,GPHL向香港宏道收取的商标使用费十年只从450万元/年增加到今年的506万元/年,如果双方按照现有合同继续合作到2020年,当年的商标使用费仅为537万元。【/br/】【/br/】1997年2月,GPHL子公司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为“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与香港宏道签订商标许可合同。根据合同,香港宏道自当年起取得商标“王老记”的独家使用权,生产销售红纸包装、红铁罐装凉茶饮料。【/br/】【/br/】1997年后,香港宏道成立加多宝公司,负责王老吉在内地的生产经营。2000年,GPHL与宏道签订了第二份合同,有效期延长10年至2010年。
“当年设定的收费标准是450万元。当时GPHL认为王老吉还处于品牌培育期,只使用了宏道当时2亿元年销售额的2.25%作为商标使用费。从那以后,这个标准就没变过,只是按合同规定每年只涨了千分之九左右。”GPHL王老吉商标案的中层负责人告诉中国商业新闻。
2002年,加多宝开始大举投资品牌推广。根据公开数据,2002年加多宝的销售额不到2亿元,2007年飙升至50多亿元。特别是2008年,加多宝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1亿元,当年销售额达到120亿元。2010年销售额突破150亿元。
但实际上,GPHL收取的王老吉商标使用费并没有随着王老吉销售额的增加而增加。
正如上面GPHL中层所解释的,由于加多宝是全资海外企业,品牌出口商在品牌租赁相关使用费方面既没有权利也没有能力真实核实对方的销售情况。
按照国际惯例,品牌使用费一般为5%。按照的中等水平,即使向其合资公司王老吉药业、白云山、纪黄埔等收费。,品牌使用费为销售额的2.1%。
如果香港宏道严格按照销售额的2.25%给GPHL,则按照2011年160多亿的销售额,将支付3.6亿的商标使用费。所以业内认为,加多宝多年来一直在廉价使用王老吉商标。
据悉,GPHL已聘请第三方公司对王老吉商标进行不同形式的损失评估,最高损失评估金额高达3亿多元。
合同是否有效是核心问题
将于29日开庭的王老吉商标案的审理机构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贸易委员会”)。
广东方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告诉本报,首席仲裁员通常由中国贸易委员会指定,另外两名仲裁员分别由中国贸易委员会仲裁员名单中的GPHL和洪道指定。
从现有纠纷来看,将是合同法第52条的适用对仲裁员的考验,香港宏道集团当年因受贿罪获得的商标合同是否有效的裁定,也将为今后此类案件的审理留下依据。
2000年,GPHL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益民当政。从2001年到2003年,香港宏道集团总裁陈鸿道三次向李益民行贿300万港元,以换取红王粲老记的长期运营。
因此,2002年11月,双方签订了第一份补充协议,将租赁期限延长至2013年商标续展期。2003年6月,李益民第三次接受陈鸿道100万港元,并签署第二份补充协议,同意将王老吉商标的租期延长至2020年。
2004年,李益民爆发贿赂案,李益民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陈鸿道仍然在逃。
上述方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指出,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通过这些非法手段取得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
本报获悉,广州市政府将直接对此事进行监督,并指定广州市公共律师事务所作为其独家代理。另外两家北京律所协助跟进。
香港宏道在上海聘请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其主要合伙人是原中国贸易委员会副秘书长。此外,北京长安律师事务所和广东陈晓华律师事务所也将协助应诉。【/br/】【/br/】广药集团23日表示,肯定会胜诉,准备终止与宏道集团2010年至2020年的合作协议。
据公开信息,2011年红色王粲老记销量160亿。如果仲裁结果如GPHL所料,加多宝将面临失去其主导产品的危险。
业内有人认为,仲裁结果出来后,GPHL和香港宏道必然会坐下来谈合作。更大的结局很可能是香港宏道继续租赁,但租赁费会大幅度提高。(钟可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