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探索网络环境下商标权保护商标权
2021-02-07 15:13:11
为了加强对商标权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11月28日于杭州举行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座谈会上表示,要加大遏制恶意抢注、“傍名牌”等不当行为的力度,充分体现商标权保护的法律取向。
奚晓明表示,要正确运用商标相似性、类似商品、以前使用过且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等自由裁量的法律标准,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在商标使用过程中要正确把握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注册人是否有真实的使用意图和主观恶意。利用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遏制恶意抢注和“名牌”。
目前,网络交易的繁荣为商标权保护提出了新的问题,与网络交易平台、搜索引擎关键词广告、竞价排名服务相关的商标权案件逐渐增多。
对此,奚晓明表示,要积极探索网络环境下的商标权保护。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理网络环境下的商标侵权案件,合理界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正确认定侵权行为,在依法保护商标权的同时,注重促进网络产业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浙江尚标商标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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