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启动
2021-02-07 15:36:27
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关于提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试点示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正式发布,计划近期选择一批城市和园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试点示范。
据介绍,本次试点示范包括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示范、专利保险试点、专利保险示范等四种类型。试点示范期为3年。申报条件要求所有申报单位必须属于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或园区系列;只有承担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或专利保险试点的人才可以申报工作示范,其他仅限申报工作试点。同时,申请工作论证的要求是:本地区已出台质押或保险的政策文件或特别措施;建立相对完整的服务机制,具备正常工作的基础;工作目标设定应高于省内开展的同类试点工作水平;质押融资金额、专利保险金额或项目数量应力争每年增长20%以上;明确深化拓展创新的工作内容。通知中明确指出,所有申报的城市或公园都应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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