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申请国酒商标疑为营销手段?
2021-02-07 15:36:37
记得2012年7月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批准对茅台“国酒”注册商标进行初审,引发了白酒行业的热议。在三个月的法律公示期内,茅台的“国酒商标”引来了国内多家酒类公司、个人和律师的异议,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交了数百份异议。在这些异己中,不仅有山西汾酒、衡水老白干、杜康酒等强势白酒公司,还有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和个人。有一段时间,商标局受到了各种舆论的批评。
事实上,如果“国酒”的商标申请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可能会面临连锁问题。如果有“国酒”,应该有“国烟”、“九五之尊”还是“熊猫”?“国茶”是西湖龙井还是祁门红茶?“国家”案一开审,“国家”一词的申请人会不会把商标局的门挤爆?怎么处理不是那么容易的。
至于茅台多次申请“国酒”商标,有业内人士向记者指出,这无疑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数据显示,早在2001年9月,茅台集团就开始申请“国酒茅台”商标,并在随后的10年内申请了9次,前8次均被驳回。但值得注意的是,申请被驳回后,茅台理论上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诉讼,但茅台从未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些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指出,最终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意味着茅台对该商标的态度,因为毕竟法院要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但再申请一个商标只需1000元左右。然而,随着各行各业对茅台申请“国酒”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也加深了消费者对“茅台”与“国酒”之间联系的感知。
广东省白酒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唐力也认为,“茅台申请‘国酒’商标本身就是一种巧妙的营销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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