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获准在欧盟注册店面设计商标
2021-02-07 15:44:01
欧盟最高法院10日表示,苹果旗舰店符合商标的三个标准:构成一个logo,可以用图形表示,可以将一家公司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公司区分开来。
苹果公司在2010年被允许在美国注册商店设计作为商标。该公司试图将这一商标权扩展到世界其他地区,但在2013年被德国当局阻止。德国专利局声称店铺设计本身不能成为商标。苹果公司对这一决定提起了诉讼。
德国法院最终将此案移交欧洲法院裁决。欧洲法院拥有解释欧盟法律的最终权力。
欧洲法院在其判决中称,法院认为,零售店店面设计的代表仅在设计方面,可以注册为服务商标,而不暗示大小或比例。
该裁决允许苹果在欧盟复制其标志性的店面设计(室内通风良好、光线明亮,在开放式工作台面上展示苹果产品),并禁止竞争对手在他们的商店模仿这种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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