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公开转让《云铜》45类商标
2021-02-07 15:49:07
10月24日,云南云瑞智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媒体上发布了《关于转让云通商标的公告》。公告称,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将云通的全部45个主要商标公开转让或关联给国内外企业和个人(商标可以单一类别转让,也可以全部转让或关联)。
广告并不起眼,但令人惊讶的是,作为市值超过200亿元的央企大型上市公司,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却未能在各类别注册如此重要的“云通”商标。如果商标拿不回来,公司未来多元化会有很多隐患。
这是一场民营企业与重要国企的品牌商标之争。“云通”商标之争
事情要回到2008年。
2008年8月29日,云南省政府发布《关于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发[2008]170号),提出要大力培育、扶持和创造中国驰名商标。
根据实施意见,云南通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市场经验和较高的商标认知度,其中出现了“云南白药(000538,古八)”和“康王”等中国驰名商标。目前,“盘龙海云”、“大邑”、“云溪”、“云铜”、“云南铝”、“赤红锌锗(600497,古八)”和“昆电公”等一批商标基本符合中国驰名商标条件,应是我省申报和创建中国驰名商标的第一梯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助企业尽快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
“直到2008年,云南省推出并申报了几个国家驰名商标,并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将云彤列为云南省第一梯队国家驰名商标,才发现云彤并未注册。云铜集团控股的“云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铜”)匆忙申请了8项商标权。
“如果没有办法,他们将把省政府文件要求的知名商标“云通”改为“云通铁风”或“云通铁风”,云南云瑞智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张晨告诉记者。
据中国商标网报道,2008年初,云南铜业注册申请了与“云通”商标相关的八大类中的部分,包括第一类、第六类、第七类、第十四类、第三十六类、第三十九类、第四十类和第四十二类。在接下来的半年左右,云瑞智翔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了云通商标的全面注册。
事实上,云铜此前的产品一直使用“铁锋”品牌商标。但“铁锋”远不如“云铜”出名,尤其是云铜登陆a股市场之后。
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初步审定通过的商标需要征求公众意见,即商标异议。对商标初步审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00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云南铜业商标注册时,云南铜业和云瑞智翔均对对方的商标申请提出全面异议。双方商标纠纷就是由此引发的。
云南铜业由云南埃克森商标局有限公司代理,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90份异议材料。认为云南铜业是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简称,相关行业只认为云南铜业是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当他们看到“云南铜业”时,被反对的商标是对对手(指云南铜业)以前使用的商标和企业名称的抄袭和模仿。从字面上看,完全体现了对手的贸易关系,独立性强的商标应该受到保护。对手(指云瑞智祥)申请“云通”,几乎没有巧合的机会。因此,认为云南云瑞智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恶意抢注行为。
对此,云瑞之祥在提交给国家商标局的《商标异议答辩书》中答辩道: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从未使用过《云铜》这个商标作为商品品名,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及参股公司一直宣传、使用的商标为《铁峰》牌;而云瑞之祥注册的《云铜》商标,既不是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已经使用的商标,也不是该公司的公司字号,因此不存在抄袭模仿。同时,云瑞志祥认为,我国国家商标法确实保护了无注册商标的“老品牌”和长期广泛使用的“知名商品”,完全保护了“知名企业”和“知名商标”,但云铜(集团)有限公司不受上述规定的约束。此外,云瑞志祥在辩护中强调,“公司本身约定的简称不能作为公司的法定名称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
记者联系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访,并向公司发送了采访提纲。然而,直到昨天的新闻截止日期,仍没有云南铜业的回复。
由于注册商标涉及45种,云铜和云瑞智翔发起了一轮又一轮的反对。但最终,“自2009年以来,国家商标局先后颁发了部分“云通”商标证书。截至今年7月,国家商标局最终裁定,云瑞智翔公司提交的商标应注册为“1至45类”,而云通集团获得了“云通”的第一、第七、第十四和第四十项商标注册。在获批的“云南铜”四大类商标中,云南铜仅涉及贵金属锭、未加工或半加工贵金属、硫酸、硫酸铜、氧气、硒、海绵钯、镀银、电镀、铜加工、金属加工、精炼、铸造机械等商品。
云南铜业多元化的商标隐患
值得注意的是,云南铜业集团旗下子公司云南铜业万世鑫矿业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成为此次分歧期间双方争议的焦点。据了解,云南万石鑫矿业有限公司股东由四部分组成,昆明勘测设计院(云南铜业集团的子公司)占60%的股份,其余三名股东均为自然人。云铜指出,三大自然人股东之一是周锦祥,其妻叶睿是云瑞致翔董事长。然而,云南万世新矿业有限公司——云南铜业,从未参与过云瑞志祥的任何企业。
然而,这一说法立即被云瑞志祥驳斥,他的公司董事长也发表声明为他辩护,“我一生中从未见过或听说过周锦祥,叶瑞军更不可能是他的妻子”。
而关于云南万事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问题,云瑞之祥亦作出了自己的解释,“云南云瑞之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