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要发展 商标需提前
2021-02-20 09:30:04
喧嚣的《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昨晚迎来了新的变化。16日晚,这个播出了六年的老节目,更名为《非诚勿扰》。江苏卫视发表声明称,电视台一贯尊重法律、正义和知识产权,但由于节目制作原因,此前未更名,已依法申请暂缓执行。
以“熄灯”著称的大型相亲真人秀《非诚勿扰》这次被别人“翻出”,不仅让《非诚勿扰》节目组和江苏卫视措手不及,也让很多节目铁杆观众感到无法接受,甚至有网友称侵权案对方是“恶意诉讼”。但从法律角度来看,温州人金阿焕的主张确实不是“恶意诉讼”,而是维权的合法权利。
首先,金阿焕在2009年初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商标“非诚勿扰”,并于2010年9月获得批准。从此,“非诚勿扰”成为国家相关法律保护的商标,拥有知识产权,任何人和单位都不得侵犯。江苏卫视相亲节目《非诚勿扰》于2010年正式开播,未申请注册商标。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该商标自然属于金阿焕。
二、金阿焕注册该商标时,该商标核准的服务项目为第45类,包括“相亲服务、婚姻介绍”等。后来金以“非诚勿扰”的名义开了一家婚介所,节目《非诚勿扰》主要讲的是交友服务和婚姻介绍,类似甚至等同于金阿焕拥有的商标“非诚勿扰”所认可的服务类别,容易引起公众的误解,给商标所有人的权益带来损害。
仅从这两点出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江苏卫视停止使用《非诚勿扰》作为节目标题,停止侵权行为,这不仅是对《商标法》等国家相关法律的维护,也是对商标持有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样值得肯定的是江苏卫视对节目的更名。客观来说,《非诚勿扰》作为一个播出六年的相亲真人秀,在全国范围内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也受到无数观众的喜爱,《非诚勿扰》一旦更名,会对节目的口碑和影响力产生负面影响,但法律的刚性和权威性也体现在这里,它维护公平正义,不偏离人心。《非诚勿扰》更名不仅体现了栏目组和电视台对法律和知识产权的尊重,也是给大众的生动一课。无论是做专栏还是做电视台,除了追求收视率和经济效益,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同时,这一事件也是对国内所有电视台、企业和商家的一个提醒。无论是开专栏还是开品牌,都不能只有品牌意识没有商标意识。否则,一个名牌最终可能会落入他人之手,给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失。这个教训足够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