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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是什么

2021-02-26 11:27:29

商标制度是商品经济的产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据史料记载,中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商标的国家,但它只是商标使用的一个萌芽,是自然经济社会中带有商业和经济色彩的贸易行为的产物。那么你对商标专有权了解多少?下面是一个小系列,向你详细介绍商标专有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方式

一、商标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注册商标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注册的商标和批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使用。

(二)商标注册人不得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不得自行变更。

(三)商标注册人超越《商标注册证》批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注注册商标的,是违法行为。

(四)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五)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被停止注册的,可以依法撤销该商标。

(六)商标注册人应当防止其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成为批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

(七)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许可合同,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提交备案材料,由商标局予以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对善意第三方使用商标许可。

(八)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并必须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九)以注册商标权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质押登记申请,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方式

(a)行政渠道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侵权案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将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2)司法渠道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维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商标侵权行政投诉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工商局是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可以受理投诉人的投诉。投诉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写明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据,如侵权嫌疑人的姓名、地址、涉嫌侵权发生的地点、涉嫌侵权的商标标识或物品(照片、复印件)等。,同时应附上商标所有人的有效权利证书。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可以要求权利人认定所涉及的商品是权利人生产的还是权利人许可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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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一般原则

普遍性意味着商标应该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商标的普遍性是由商标在不同载体和环境下需要展示的特征决定的,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商标在不同环境下的普遍性。从商标识别的角度来看,要求商标可以普遍用于放大或缩小,用于在不同背景和环境中显示,以及用于不同的媒体和变化效果。也就是说,一个成功的商标无论是放大还是缩小,无论是近还是远,无论是在复杂的环境还是a 空 open 空,无论是动态环境还是静态环境,都可以保证观看者能够及时快速地识别商标。

(2)商标在包装设计中应具有普遍性。商标在产品造型、包装等方面应该是通用的。,这就要求商标的造型既要美观又要实用,并且商标要与具体的产品属性和包装特点相协调。

(3)商标应在印刷和宣传媒体中具有普遍性。要求商标不仅可以应用于制版印刷,还可以应用于不同材料载体的复制工艺特性。比如一个商标的形象,不仅要应用于雕刻、成型、陶艺、锻造等金属材料的复制过程,还要应用于不干胶材料、霓虹灯等电视屏幕的复制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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