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近似、商品类似与混淆误认之关系
2021-02-26 11:37:01
虽然本法修改后的许多规定将混淆和误认的风险与商标和商品/服务的相似性并列,但商标冲突真正形成的主要原因,也是最终的衡量标准,在于相关消费者是否会混淆和误认。至于商标的相似性和商品/服务的相似性,在判断是否存在【混淆和误认的风险】时,应该是两个因素,之所以在条文中专门提到这两个因素作为构成要件,是因为【混淆和误认的风险】的成立,必须具备。但在反方向推断时,需要注意的是,在商标相似、商品/服务相似的情况下,虽然有很大的混淆和误认的可能性,但也不是绝对不可避免的。可能是因为其他重要因素的存在,比如市场上存在了相当一段时间的两个商标,是与商品/服务相关的消费者所熟悉的,可以更加区分而不产生混淆和误认。因此,除了商标相似性、商品相似性等因素外,如果还有其他相关因素,也要尽量考虑,才能准确把握是否存在混淆和误解的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