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注册公司万事惠一站式服务平台!

  • 热线电话
  • 0755-83675288 13560715488
  • QQ
  • 省钱省心
  • 专业高效
  • 一对一服务
  • 安全保密

认定近似商标的基本原则

2021-02-26 11:37:10

(1)普通买家可以用普通注意力分辨的原则。

购买者在市场上购买自己需要的某个品牌的商品时,总是把对某个商标的记忆或者这个商标在他脑海中留下的印象作为依据,但这种记忆和印象是不准确或者模糊的,购买者通常只记得该商标的某些特征。如果两个商标具有相同的特征,普通买家用普通的注意力无法区分,那么这两个商标就是类似的商标。比如家居日用品的商标是否相似,就应该以购买商品时能否分辨出家庭主人给予的普通关注为标准。法国法学以此为标准来认定商标相似性。所谓的一般购买者应该是最终消费者,不应该包括有特殊爱好的中间商和鉴赏家,因为后者有特殊的经验,在购买时特别注重商标,一般不会因为商标相似而混淆。美国、加拿大、德国、比利时、意大利、瑞士等国家也采用这一原则。

(2)整体观察,主要部分对比的原则。

两个商标是否相似,应该从整体上观察,这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方法。

在法国,这一原则适用于各种商品,包括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及其联合商标。比如MONORPIX和MENUPRIX,THERMOR和THERMAX都被认为是类似的。

德国在判断商标相似性时也采用一般观察原则,但在判例法中,商标效力分为强弱。在单词标记较短的地方,消费者可以很容易地记住和识别它,并且在对其相似性或不相似性的一般观察中采用更广泛的标准。相反,如果商标由两个以上的字符组成,除了一般观察外,还需要分别观察每个字符。对于概念商标(包括知识产权商标),德国法院也禁止类似的概念,如带有两个咖啡壶图案的“都与你”和“二与你”商标。

比利时也不允许类似概念的商标。比如东京的Perle du和日本的Perle du被认为是类似的概念。

日本也从整体上看待这个问题。比如商标aCONTINENTAL,标注全大写字母“CONTINENTAL”,就被认为是近似的。

(3)孤立观察原则

区分商标是否相似,不是把两个商标放在一起仔细比较,而是分开观察。孤立观察使一个商标的标记的某一部分的意义更强,使其余部分成为强意义的附加部分。这种情况下,一般买家很容易出错。特别是当一个商标的某一部分与其余部分没有密切联系时,往往用隔离观察来判断商标是否存在相似性。

(4)注册商标知名度原则

一些驰名商标或驰名商标因其在相关公众中的认知度较高,具有较强的表明商品或服务原产地的功能。即使添加了此类商标的构成要素,也很难改变相关公众对其生产来源的理解,因为知名部分在表明其生产来源方面具有很强的作用。

上一篇: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
下一篇:美国众议院通过联邦商业秘密法

版权所有:深圳万事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53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41065号

初步创业计算器

您的需求 :

您的昵称 :

您的手机 :

微信或QQ :

报价有疑问?完善以上信息

让我们更了解您的需求优先为您解答

您的创业初期预算 2326

成本费:111

人工费: 111

刻章费: 111

以上费用为所有范围整体估算

实际费用根据您所需办理的需求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