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人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
2021-02-26 11:37:12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7日发布的《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商标代理人应当为客户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披露未公开的代理事项。
商标代理是指商标代理组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相关商标事宜。商标代理人是指在商标代理机构执业的人员。
根据《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商标代理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熟悉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商标代理专业知识,并在商标代理组织中执业。
《办法》还规定,商标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商标代理机构执业;不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披露未公开的代理事项;商标代理人知道委托人的委托有恶意或者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或者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拒绝接受委托。
违反上述规定的,商标代理人所在地或者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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