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保护联动机制
2021-02-26 11:38:46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本市召开商标行政执法区域合作座谈会。会上,京津冀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就商标保护区域合作达成十项共识。三省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代表签署京津冀商标保护区域合作备忘录,建立京津冀商标保护联动机制。
建立区域联络机制。三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商标局建立了商标保护区季度联络制度。加强执法合作,依托总局商标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当事人通报和传递相关案件信息。
建立异地驰名商标保护机制。三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著名商标时,应及时交换名单,实行“一地认定、区域互认、异地共同担保”的机制。根据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保护规定,其他两地认定的著名商标应当以与当地著名商标同等的力度予以保护。同时,建立异地知名商标申报制度。
加强对冬奥会标志的保护。三地建立保护2022年冬奥会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区域合作机制,确保冬奥会名称、会徽、口号、宣传用语等特许产品和特许商品的专有权不受侵犯。构建商标管理资源共享平台,连接北京商标网络管理系统、天津商标网络管理系统和河北商标网络管理系统平台,构建京津冀商标管理资源共享平台。
畅通商标管理信息通报渠道。三地定期上报各自省市年度《商标发展报告》、著名商标管理动态、地理标志认证商标、商标假冒侵权案件等信息。此外,要搭建区域商标品牌展示平台,联合宣传展示本地区著名商标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定期开展区域合作交流活动。记者PG One通讯员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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