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靠商标品牌就能赚大钱,不过这事也没那么简单
2021-02-26 11:41:06
在奥运会进行的同时,奥委会也在尽力保护他们价值数百万美元的商标权。
但奥委会对奥林匹克标志和文字的过度保护经常被小企业诟病,许可成本非常高。
大多数商标保护不涉及诉讼。但奥委会对商标的保护非常严格,甚至对奥运场馆附近的小披萨店发出警告,说明商标的使用情况。
前美国运动员、现为商人的尼克·西蒙兹对美国奥委会甚至禁止他人使用“里约之路”商标表示不满:“里约是一个地名,属于每个人。国际奥委会这样做滥用了他们的权利和权力。」
但即便如此,奥委会仍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赞助商向奥委会支付巨额许可费,并获得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和文字来推广其产品的权利。这些赞助商也希望投资能带来好处——他们不愿意看到其他未经授权使用奥林匹克商标的行为。
比如美国奥运代表队的网站上,就有三星、道琼斯、麦当劳、VISA、拉尔夫劳伦、Smucker等赞助商。赞助商向美国奥委会提供了大笔赞助费,以换取官方赞助。
根据一份独立的第三方审计报告,2012年至2015年,美国奥委会每年从赞助商处共收取8000万至1亿美元。
美国奥委会知识产权相关收入
转播权:奥委会将奥运会的电视转播权有偿授予电视转播商。
商标权:赞助商为其在自己的广告和商业活动中使用奥林匹克商标的权利付费。
授权费:T恤衫等产品的制造商向奥委会缴纳授权费,在其产品上印刷奥林匹克商标。
奥运会期间的广播收入
其他奥运会收入也与知识产权有关。
如执照费收入。然而,许可费收入一般只占USOC收入的一小部分。2015年是非奥运年,奥委会仅获得400万美元的许可费,但在2012年奥运会期间,其收入达到1800万美元。
在奥运年期间,转播权收入是最重要的收入来源。2014年,UBCUniversal与国际奥委会达成协议,以75.6亿美元购买2021年至2032年美国所有媒体平台的转播权,包括免费和付费电视、互联网和移动平台。
运动员的个人赞助商遇到了问题
既然已经交了这么高的许可费,赞助商还会期待回报,这也是赞助个人运动员的小公司左右为难的原因。
几周前,总部位于西雅图的女子体育用品公司奥塞尔跑步(Oiselle Running)在推广其运动员时遇到了美国奥委会商标保护的干预。
Oiselle最初发布了一些中长跑运动员凯特·格雷斯赢得一些奥运会比赛的照片。但是,即使这些照片属于Oiselle,美国奥委会也不能接受推广博客上出现的奥林匹克商标。国际奥委会致信奥塞尔,要求移除这些照片。
在了解了美国奥委会的态度后,Oiselle在后面的照片中用黑色的色块将奥林匹克商标屏蔽。
奥赛乐创始人莎莉·伯根森(Sally Bergensen)表示,奥赛乐赞助奥运运动员已经有五年了。除了凯特·格蕾丝,奥塞尔还赞助了十多名其他顶级田径运动员。
卑尔根森说:“将一名田径运动员训练到奥运会水平需要大约30万美元。我认为他们应该向我们申请运动员的肖像权,而不是反过来。」
然而,杰弗·曼格尔斯·巴特勒&米歇尔的商标律师罗德·s·伯曼告诉彭博BNA,他不认为奥塞尔的例子有争议。伯曼说:“奥林匹克商标出现在一家销售商品的公司的博客上。无论是产品上还是图片上的奥林匹克商标,都是用这个商标。Oiselle也不是新闻机构,所以他们的言论属于商业领域。」
前奥运会运动员希望放宽规则
尼克·西蒙兹参加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2年伦敦奥运会。2014年,他创立了金牌公司,为运动员管理含有咖啡因的口香糖。他说他职业生涯的一部分归功于他的个人赞助商布鲁克斯。但是由于国际奥委会的规定,他在比赛中不能穿带有布鲁克斯商标的运动器材,尽管他已经尽力争取了。
西蒙兹说,要不是布鲁克斯,他早就退休了,每四年从美国奥委会得到的收入不足以维持生计。
目前,西蒙兹作为赞助商,仍在与规则作斗争。
作为运动员,我接触不到潜在的赞助商。赞助商问我比赛的时候他们的logo放在我身上什么地方。答案是没有。作为一个公司老板,我想赞助运动员,但是现在我不能把我的品牌和运动员联系起来,所以我的投资很难得到回报。
美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权利
对奥林匹克商标保护的争议也来自于美国奥委会拥有的商标数量。目前,美国奥委会拥有200多个注册商标和应用商标,其网站还警告他人不要使用“奥运运动员”、“美国队”、“里约之路”、“平昌2018”等字样。美国奥委会提起的商标纠纷诉讼并不多。从1990年到现在,美国奥委会在联邦地区法院只有45起商标侵权诉讼。
然而,尼克·西蒙兹在联邦法院起诉美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美国田径委员会违反反垄断法,禁止运动员在比赛中佩戴个人运动器材。
美国奥委会获得的额外商标保护来自特德·史蒂文斯的《1998年奥林匹克和业余体育法案》,该法案赋予奥委会收取高于一般许可费的权利。
普赖尔·凯许曼律师事务所的商标律师陶飞燕·芬格拉-杜查梅说:“要想在奥运会上取得成功,唯一的办法就是给予赞助商使用这些商标的专有权。否则赞助商为什么要支付高额的许可费?」
此外,与其他商标所有人不同,USOC不需要证明其他实体在商品、服务、赞助协议或其他场合使用其商标在消费者中造成混淆。其商标的大部分使用可以由国际奥委会组织,无需证明混淆。
奥运会也不是联邦法律框架下唯一获得额外商标保护的组织。在所谓的“超级”商标保护下,有200多个实体,其中大多数是政府机构和政府相关机构、非营利组织(如退伍军人协会)、慈善或公共服务组织(如美国红十字会)。环保标志、图像Smokey Bear和Woodsy Owl也是美国政府控制下的特殊保护商标。
Birch Stewar Kolasch Birch律师事务所商标律师罗伯特肯尼(Robert Kenney)对彭博社表示,国际奥委会和193个国家的奥委会将在里约奥运会期间尽最大努力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但实际上,他们也可以借此机会改善公众因严厉的商标保护而带来的负面影响。
肯尼说:“在类似的问题上,我一般站在商标所有权的一边。但我也理解很多人认为商标保护太强,过度。」
另一方面,为了在法律问题上保持一致,美国奥委会必须处理每一个发现的商标侵权行为。
肯尼说:“如果你不处理一些侵权行为,当你提起侵权诉讼时,被告可以说你之前没有对所有类似商标的使用提出异议。一方面,你可以处理所有的商标侵权行为,另一方面,你可以而且必须处理每一个商标侵权行为。”结果,《特德·史蒂文斯法案》产生了相反的效果,提供了超级保护,同时,让你有义务处理每一个可能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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