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早期的商标法规——牌律
2021-02-26 11:45:27
品牌:即品牌、品牌、法律:即法律、规则。品牌法:是品牌(即商标)的法律和规则。
七灶堂布业事务所是上海早期的民间商人组织。该组织对每个进入布店的商家的品牌进行了严格的登记。比如早在清道光五年(2825年)十一月,七灶堂布业公司就按照行业规则对品牌名称进行了注册和管理,规定了品牌名称不得重复。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秋,CCBA设立了同行业的品牌书,将所有品牌名称按首字笔画排列,以便同行参考。
目前,上海市档案馆保存着1916年2月10日七灶堂布业事务所会员大会提出的许可规则复印件。这一品牌法是近代中国内容相对完整、相对规范的一项法律规则,是私营商人组织自己的商标管理。
共六章二十四条规则。第一章包括四篇文章。主要讲了注册品牌的注册内容和格式。第二章商业标记。一共三篇。主要是把品牌分为三个档次,根据档次多少来支付。第三章,布匹登记,共分五条。本文主要就布匹品牌注册的要求,品牌注册的程序,以及品牌销售(即转让)和品牌租赁(即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等问题进行论述。第四章,布许可费,共分五条。解释了布卡注册、租赁和暂停使用的支付标准。第五章车牌权利,共分三条。主要在讲课中注册的号牌,必须受到公职的保护,即阐述了保护号牌的权利。第六章打假处罚,共分四条。主要讲如何惩罚那些拿别人的注册品牌冒险的人,如何惩罚那些对租赁品牌违约的人等等。
将整个许可法的内容与我们现在制定的商标法的内容相比较,在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注册的审批、注册商标的转让和使用许可、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及假冒商标的查处等方面有许多相似之处。中国早期民间商人组织制定的这部相对完整的商标法——《商标法》,为我们系统研究中国商标法、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的历史提供了极其珍贵的商标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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