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商标设计太艺术,算字体?颜色?图形?
2021-02-26 11:46:59
首先,如果你注册了一个商标,你可以看看商标的构成:
作为商标字母,是指拼音文字或音标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和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外文字母。原《商标法》[1]列出的商标仅由文字标记中的字母组成,而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将字母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之一,更便于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审批商标注册申请。
数字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也是2001年《商标法》的新规定。构成商标的数字可以是阿拉伯数字或中文大写数字。
作为构成商标的立体符号,也可以称为立体符号,是长、宽、高三种度量的立体符号。由立体标记组成的商标标记称为立体商标,它不同于我们通常在平面上看到的商标平面图,而是以立体的物质形式出现,可能以商品的形状出现,也可能出现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增加三维商标的注册和保护规定是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中增加的一项新内容,这将使我国的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完善。
颜色组合单独作为商标要素也是2001年《商标法》的新增内容。独特新颖的色彩组合不仅能给人美感,而且引人注目,既能展示产品或来源,又能区分生产者、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
以上六个商标要素可以单独注册为商标,也可以将这些要素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任意组合,相同或不同,但必须符合《商标法》第八条、第九条的有关规定。作为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立体标志或其组合的颜色,在申请商标注册时未明确提出规定的颜色要求的,以黑白颜色注册,也以黑白颜色保护。明确提出规定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的,应当按照规定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进行登记,也应当按照规定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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