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支招:强化品牌建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021-02-26 11:47:03
品牌是一个企业乃至一个国家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重要体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十二五”期间,品牌建设首次纳入国家计划,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开展优质品牌推广行动”。
在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的品牌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然而,中国知名品牌的数量与中国经济在世界上的地位并不相称。存在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促进品牌成长的市场环境不够成熟、品牌建设缺乏统一协调的促进机制和配套措施等问题。要进一步做好质量品牌建设。
1月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召开了两周一次的协商论坛,讨论这个问题。全国政协常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玉光在会上发表了讲话。全文如下。
品牌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资产,承载着人们对产品和服务的认可。由于品牌与知识产权密不可分,甚至品牌技能也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从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成熟来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加快品牌建设尤为必要。建议:
第一,企业需要努力。一个成功的品牌应该包括:开拓新市场的独特新技术,而这种新技术往往以专利的形式得到保护;优质的市场服务,从而以商标的形式在人们的意识中占据重要地位;它既有独特的新技术,又有高质量的市场品牌认知度。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品牌与知识产权密不可分的关系,主动将知识产权的申报和保护纳入名牌建设的全过程。
第二,市场需要发挥力量。企业在经营活动和品牌建设过程中,需要市场提供公平公正的环境,不能让侵犯知识产权成为常态,从而侵蚀品牌的无形资产。此外,面对中国虚拟经济数字化环境下越来越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如在互联网上销售假冒名牌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中国应建立一套严格的法律法规来保护知识产权,净化和规范网络市场。此外,市场的法律环境应该为品牌创始人提供知识产权纠纷审判结果的可预测性。可以及时研究建立知识产权高等法院,给包括投资者在内的全世界以信心,引领重大知识产权案件判决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趋势。
第三,政府需要确定。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深化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需要为经济结构调整和全民“双创新”提供和监督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政府的运作要方便,要有利于创新和品牌建设。深化知识产权制度改革,释放体制改革带来的创新和品牌建设红利。为了稳步推进改革,我们可以在有条件的省份和自由贸易区尝试改革知识产权制度和机制,积累经验,然后在国家层面推进改革,以加快中国的品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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