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发文将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
2021-03-05 08:44:4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行政管理一体化、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群众创业创新,SAIC决定进一步深化商业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
一,改革的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实施品牌战略,以解决商标注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以商标注册便利化为主线,拓展商标申请渠道,简化商标注册程序,优化商标注册程序,完善商标审查机制,加强商标信用监管为手段,进一步便利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提高商标审查效率,提高商标公共服务水平。
二是拓展商标申请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利
(一)委托地方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受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地方政务大厅或注册大厅设立商标受理处,代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等服务。2016年将在四川雅安和浙江台州开展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增加。
(二)在北京以外设立商标审查合作中心。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商标申请规模,在京外合理布局开展设立商标审查合作中心试点工作。受商标局委托,商标审查合作中心负责商标审查等业务。试点将于2016年开始,并根据试点情况和业务需求适时增加。
(三)设立地方注册商标质押登记申请受理点。认真总结地方商标质押融资经验,加强对新设立的26个注册商标质押登记受理点的业务指导。自2017年起,注册商标质押登记受理点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增加。
(4)实施网上申请。将网上申请从仅向商标代理机构开放扩大到所有申请人;逐步将网上申请从只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扩大到商标续展、转让、注销、变更等商标业务申请。从2017年起,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向当地商标受理办公室或商标局的注册大厅申请商标注册。
第三,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
(5)优化商标注册流程。通过调整内部程序,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发布时间将从6个月左右缩短到3个月。简化一些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和程序。清理商标图书,精简商标出版物。为注册商标后续业务开通快速审核渠道。
(六)改变颁发商标注册证书的方式。为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的核查,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核查商标注册状况时,可以通过商标数据库进行核查。商标局对注册商标的状况确需书面证明的,应当在商标档案的打印件上加盖“商标注册证专用章”,不再颁发《商标注册证》。缩短业务办理时间,当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申请;邮寄办理的,商标局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发送。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注册证不变。
(七)逐步推进电子商标注册的全过程。改革商标收发方式,积极推进电子商标注册证和电子交付。开放商标数据库,引导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利用商标数据库信息加强商标监管。加强内部办公平台和社会服务平台“两个平台”建设,提升中国商标网服务体验,加快网上查询、网上申请、网上公告系统升级。
(八)进一步提升商标窗口服务水平。完善商标注册大厅窗口服务,畅通沟通服务渠道,提高商标咨询服务质量。公布可接受的商品和服务清单以及各种商标申请表的审查标准,并对申请人提供明确的指导。加强商标受理处等商标服务窗口的标准化建设。
第四,完善商标评审机制,提高商标评审效率
(九)实施商标审查工作的部分委托,服务工作全部外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完善商标审查机制、提高审查效率的意见》(工商发〔2014〕73号)中明确的改革项目已经清理完毕。如果没有落实到位,将在2016年实施,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考试制度和机制改革。
(十)积极推进独立考试制度。商标局对国际商标注册和商标异议审查进行独立审查。2016年,商标审查合作中心将独家审查比例扩大至70%以上,并在确保9个月法定期限的基础上,努力进一步缩短商标审查周期。
(十一)合理配置商标审查权。根据商标的工作量,合理分配商标审查和商标评审的权力,同时修订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三套”方案。商标评审合作中心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和管理机制,应对商标申请数量的变化。
(十二)完善质量管理和监督机制。建立商标审查和商标复审质量监督体系,合理确定抽检比例。商标审查合作中心建立了“三随机一公开”制度,即商标业务的随机获取、随机审查和签署、随机抽样检查、及时披露商标业务信息。完善商标审查咨询制度。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商标局将牵头进行集体研究和咨询,有效提高商标审查质量。
(十三)完善考试经费分配机制。改变目前的核算和资金分配方式,对完成商标审查工作所需的资金采取购买服务的形式,以单项审查的成本和金额为基础进行保障。实行预付款机制。建立健全考试工作激励机制。
五、加强商标信用监管,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十四)加强商标信用监管。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加强商标监管。将商标侵权假冒、恶意抢注、违法商标代理行为等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支持中国商标协会加强商标代理行业自律,提高商标代理水平。
(十五)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创新推进商标品牌战略试点和示范工作,加强行业和区域商标品牌建设。建立国家商标品牌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和支持第三方发布《中国商标品牌名录》和《中国商标品牌发展报告》。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开展“中国商标金奖”评选活动。办好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
(十六)加强对地方统一市场监管框架下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和执法试点工作的调查和指导。深入调研,狠抓各地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执法改革,及时总结统一市场监管框架下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执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尊重地方首创精神,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统一市场监管框架下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执法试点。
不及物动词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总局成立了以刘玉婷同志为组长,马正奇同志、刘俊臣同志为副组长的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领导小组。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组织办公厅、综合部、监管部、人事部、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经济信息中心、宣传中心、中国商标协会、商标审查合作中心等单位有效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标局。
(十八)加强金融安全。加强商标业务经费和信息化建设运维经费保障,根据商标申请单成本和年度申请量变化情况,确保商标审查合作中心和商标受理处顺利运行的保障经费到位。加强品牌战略资金保障。
(十九)加强信息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商标信息化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经济信息中心做好统筹协调和技术管控工作,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商标审查合作中心将成立专门的信息化机构,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商标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全面提升信息支撑能力,建立异地受理、审核、发布、发布商标等子系统,探索商标智能检索,完善商标自动化系统安全监控,为有效落实各项便利商标注册措施提供保障。
(二十)加强人才保护。推进商标评审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充实评审人员力量,加强商标辅助人员的长期管理和培训。通过干部交流、轮岗和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商标人才队伍。
(二十一)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支持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十二)加强法治。根据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需要,我们将积极推进《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大力开展总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改革、废止”工作,废止与改革不相适应的规定,及时将改革的成功经验和有效措施升级为总局规章,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工商总局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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