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驰名商标为实现知产强国目标开列直通车抢注
2021-03-05 08:56:15
中国法院网络新闻(常明)
商标本是区分商品来源的标识,是商家良好信誉的载体,可如今充斥市场的“百度”牌避孕套、“水立方”牌白酒甚至“林丹”牌猪饲料,却着实杀了普通消费者一个措手不及,也大大降低了相应名牌商品应有的品牌价值。针对商标恶意抢注日益泛滥这一问题, 12月3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就该院审理的商标恶意抢注案件情况对社会进行了总结通报,并就如何遏制商标恶意抢注乱象提出了具体对策。上午9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四法院公开宣判了6起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在这些情况下,恶意注册商标覆盖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其中,“清华”、“泰泰乐”、“多梅兹”、“吉普”等6个商标被法院判决认定为驰名商标。中院知识产权局局长、“商标恶意注册的特点、原因及司法对策”课题组成员崔雪峰法官表示,上述案件的公开判决是中院商标权司法保护的一个缩影,公正司法体现了法院对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制裁和对他人合法权益的损害,以及对诚实经营的鼓励。在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近年来通过知识产权审判保护商标权的具体情况。会上还报告了“商标恶意注册的原因、特点及司法对策”重点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
调查显示,现有商标注册制度成本低、收益高,为恶意抢注者提供了强大的经济动机。在利益驱动下,甚至出现恶意抢注商标人员、专业抢注人、专业抢注公司,甚至从事恶意抢注的律师、商标代理机构的专业化现象。
这些现象不仅违反了诚信经营的基本社会道德,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经济利益,也严重阻碍了我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变,危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
由于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不足以打击恶意注册商标,社会观念没有意识到恶意注册商标的危害,商标代理行业门槛低,管理不到位,导致恶意注册商标现象日益蔓延。社会上甚至有纠正“域名抢注”名称的声音,有学者提出恶意域名抢注作为正常的投资渠道,并计划设立专业的商标抢注中心、商标交易网站、商标拍卖等商标交易平台。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甚至鼓励了恶意抢注的泛滥。
研究表明,恶意抢注现象应该从立法、司法、行政和公众舆论等层面加以解决。例如,立法应旨在制止恶意抢注和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行政上要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建议出台规定,禁止商标代理机构申请与其代理服务无关的商标;注意纠正舆论宣传中对注册商标合法性的错误认识等。
调查还针对恶意抢注现象提出了具体对策,如建议适当扩大知名商号的保护范围,建立对文艺作品中虚拟人物姓名的保护;严格适用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商标的制度,增加恶意抢注商标的维护成本;驰名商标的认定应该从购买商品的普通消费者的认知角度来判断,但对于广告、使用时间等考虑不能做绝对的量化要求。
负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课题组组长陈瑞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就法院而言,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在理解和适用法律的过程中,以制止恶意抢注为法律指导, 从帮助制止证据认定过程中的恶意抢注和把握证明标准的角度,正确行使司法裁量权,通过公平、公正、高效的司法实现知识产权强国的国家战略。
相关背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习主席小明副院长在2011年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进一步加强司法审判工作中的商标权保护,积极提升我国经济的综合竞争力。这意味着人民法院应通过加大遏制恶意抢注、“傍名牌”等不当行为的力度,为商标权提供有效、及时的保护。为了在司法实践中全面贯彻讲话精神,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年对恶意商标抢注现象、原因及对策进行了全面调研,并专门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听取了学术界、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研究报告。为了充分说明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审判工作对商标权的保护,展示人民法院不遗余力保护商标权的决心,同时对公众起到教育警示作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于2012年12月3日在第一审判区华西法院举行商标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本次新闻发布会通过对6起案件的当庭宣判,结合研究成果,从理论到实践对如何通过司法审判保护商标权做出了示范性解读,为人民法院运用司法权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提供了很好的范例。
上一篇:以案说法:保护商标权 防范声誉风险银行
下一篇:品牌是家纺业未来发展关键词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