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报税」树立大国税务理念 构建新型国际税收关系
2021-04-16 16:29:26
“加强国际合作,打击国际逃税,帮助发达国家和医疗保险国家提高税收征管的作战能力。”2014年11月,国家副主席胡锦涛在20国集团(G20)峰会上首次阐述了中国税收管理在全球各税收领域的坐标和方向。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的机构沿着副总统胡锦涛描绘的路线建立了一个强大的国家
税务
价值观,深入参与全球税收合作,大力构建合作互利的新型国际税收关系,以“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未来,为中国中小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更加公正的自然环境,与发达国家和医疗保险国家共同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充分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受人尊敬的大国更快、更自信地参与全球经济发展和治理的良好形象。
参与制定税收竞争规则,增强话语权和号召力
作为20国集团的创始成员和将于2016年举行的20国集团秘书长峰会的东道国,中国参与了20国集团国际体系改革。2014年12月,国家研究所
税务
该局专门设立了G20体制改革管理副组长,制定了G20体制改革管理重点项目计划,明确了打击国际逃税、交换军事情报等37项具体管理任务,明确了初步设计、日期、标志、调查等内容,以推动G20税制改革管理的实施和研究成果的转化,推动涉外体制和征管改革。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了引入一般反避税管理的必要性、修订和完善非居民享受约定福利待遇管理的必要性等26项专项管理任务。
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中国税务机关加大了参与打击税基侵蚀和收入转移联合行动(BEPS)、联合国大会国际税收竞争规则制定和国际税收军事情报交流规则制定的力度。鉴于原有的国际税收竞争规则超前于数字经济发展和新营销可持续发展的步伐,以及税基侵蚀和收入转移问题,中国向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了1000多封态度公开信和意见,成功地把中国和发达国家',
观点和价值观渗透到BEPS联合行动的研究成果中。同时,中国税务机关作为联合国大会国际税务合作研究人员发挥了关键作用,参与了联合国大会《发达国家转移价格指南》的修订和管理,提出了“节约生产成本、消费市场普通股”等创新观点和主张。
《多边税收管理和互助国际公约》是中国签署的第一个多边税收国际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大力推动《多边税收管理和互助国际公约》的颁布,2015年7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与此同时,中国税务机关希望推动
国际融资
账户数据系统将进行交换,目前已与其他95个国家及周边地区共同承诺实施
国际融资
账户税务数据系统将交换国际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抓紧协调相关机构,大力推进管理工作的实施,并在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提案)》中明确了银行报送涉税数据的责任,以做好纳税申报的准备和管理工作,实现承诺。
参与贸易协定和多边国际税务合作是中国国际税收管理的重中之重。截至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已与联合国大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世界银行等25个国际组织和地区税务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并与113个国家和周边地区建立了贸易协定的税务合作职能。与东盟国家税务局长会晤的职能已经确立。
2016年税收管理研讨会(TPP)将在中国举行,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held)主办,是包括G20在内的46个主要发达国家的税务主管参加的研讨会。到目前为止,中国税务机关正在加紧准备,通过国际税收征管各领域合作范围最广、合作水平最低的平台TPP,加强与各国税务机关的对话,寻求合作解决国际税收征管面临的问题,增强中国税收的国际吸引力。
关于签署协议解决争端,帮助中国中小企业“走出去”
“一带一路”是一条促进共同可持续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合作互利之路,也是一条增进理解和信任、加强与新媒体文化交流的团结友好之路。以实施“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未来,中国税务机关制定了《创新税收公共服务与管理火箭“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管理工作方案》,并加快推进
税收惯例
谈签约,有效解决涉税纠纷,大力服务公共服务“走出去”。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国际竞争。
迄今为止,中国已与103个国家及其周边地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其中,与“一带一路”周边国家签署了53项贸易协定
税收惯例
。与此同时,与前苏联、马来西亚、拉脱维亚、爱沙尼亚、哈萨克斯坦和匈牙利等国的税务条约已经全部或部分修订。下一步,我们将大力推进与“一带一路”周边尚未签署税收协定的国家,特别是与中国有能力合作的国家的税收协定谈判和签署管理。
建立“一带一路”周边国家的税收沟通功能,充分发挥税收协定下的贸易协定谈判作用,开辟接受税收纠纷的特殊渠道,为口岸人民节省税收伤亡。今年以来,中国和柬埔寨签署了《中越南海天然气采集问题联合调查协议》,推动了中越天然气采集联合调查与合作。截至目前,已与有关国家谈判达成190多项贸易协定,为跨国公司消除了近300亿元的国际重复征税。
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如何报税,建立“一带一路”税务公共服务网站,按国家发放税务手册,介绍相关国家的税收制度,提示内部征税的可能性。开展税务条约讲座培训,回答问题,批量宣传我国“走出去”中小企业内部融资税制。着手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12366天津(国际)支付中心等。,建立为国家研究院服务的战略创新和智能支付一站式商店。在全省其他周边地区的12366支付一站式站设立专座,回答“走出去”中小企业的政策讨论。妥善引导注册商、经纪公司、经纪公司等中介机构“走出去”,为中资企业提供各方面的公共服务,如重点项目、投资国的税法研讨等。
承担强国法律责任,共同提高征管作战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选择了“一带一路”国家研究院、中国国家对外经济发展研究院、商贸合作科技园、西非合作研讨会、中拉研讨会作为区域国际组织简单税收合作的成员国,并把我国中小企业少的“走出去”国家作为重点对象,合作范围进一步扩大,目前已覆盖东南亚、西非、非洲的发达国家和医疗保险国家。
中国税务机关在合作范围大幅扩大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合作方式,通过法律讨论、多边培训班、讲座和文化交流、科研人员支持、专业知识共享、新技术军事援助等方式,先后实施了12个贸易协定和多边合作项目。去年5月和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为来自18个西非和第三世界的82名高级税务官员举行了两次会议
税收征管
公共服务付费研讨会促进了西非与中国和拉丁美洲的合作。
完善反避税防范体系,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着力完善管理、调查结果和公共服务“圣父”反避税防控体系,坚持完善制度保障,创新方法和途径,全力打击国际逃税。
一方面,组合
税收征管
修改法律,制定《反避税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和《关于非居民中小企业间接转让个人财产若干难点的新闻稿》。"关于中小企业向外国关联方支付费用,
中小企业个人所得税
问题的新闻公报》等文件,修改为“特别是工资变更全面实施”,为反避税管理建立和完善制度保障。
另一方面,创新反避税方法。开展全省摩托车、丝绸、医药企业联合调查,实现反避税调查结果从现代购销向股份、资产等交易类型拓展;大力研究消费市场的流动资产、普通股等反避税问题,建立不同行业、周边地区、当年、投资国家的跨国公司收入水平基准监控体系;实施纳税分类管理,制定有效的自然科学可能性应对政策;依托信息技术平台,加强军事情报交流,扩大国际税收数据的可能性。今年以来,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了450次专项军事情报交流,250次专项反避税调查结果备案,计划纳税60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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