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理避税」海南国税12366热点问答汇编(下)
2021-04-16 16:29:38
一、一般纳税已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以什么样的汇票为依据?
答:根据国家研究所的说法
金融事务
我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使用手续问题的新闻稿(国家技术学院)
金融事务
我局2014年第19号新闻稿第3条明确规定:“一般纳税已丢失发票,抵扣专用发票。如果在损失前已经认证,可以根据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进行购买。卖方负责人的税务机关出具的会计信和“遗失证明”,
增值税
专用发票已备案”或“丢失货运业”
增值税
作为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联的《专用发票凭证》(以下统称凭证);未认证的,在遗失前由买方用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核算书进行认证,认证一致的,可以用专用发票核算书和卖方负责人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联。专用发票核算函及《凭证》留存审批。"
2.一个人在海南岛买房两年以上,内部出售,怎么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司法部和商务部关于全面推广
增值税
《关于增值税制度改革的通知》(国税发〔2016〕36号)附三
增值税
《增值税制度改革过渡政策明确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房屋,在内部出售的,免征增值税。以上指引适用于广东省苏州市海淀区和广州市以外的周边地区。”
第三,去店里买。好像商店开的发票是增值税的电子普通发票。发票是信件,邮票上的发票专用章是灰色的。这样的发票可以用吗?
答:根据《商务部关于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实施难点的新闻稿》(商务部2015年第84号新闻稿)第三条规定,“如果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投票方和付款方需要纸质发票,可以单独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公开文件,其约束力、基本用途和基本用途与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完全相同。”
四.一般税收股权转让的合理避税有老项目,在股权转让合理避税的2016年5月以后,有必要选择简单征税。是否有必要在2017年2月将该项目改为一般税收?
答:根据《司法部、商务部关于全面推进增值税股权转让、合理避税和增值税制度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实施
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在一般征税中,司法部和商务部明确规定的具体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征税办法征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因此,2016年5月1日和2017年2月不到36个月所选择的简单计税方法不能变成一般计税必要性。
5.如果公司从国外购买营改增后的公共服务,并帮助其代扣代缴增值税,那么获得的完税凭证是否可以抵扣?想扣款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答:根据《司法部、商务部关于全面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实施
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四)从外国单位或者个人购买公共服务、资产或者资产时,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标明的增值税。”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纳税人以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有书面合同、支付凭证和境外单位的声明或者发票。信息不全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