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避税」营改增后,建筑业如何最大限度的取得进项抵扣?
2021-04-16 16:29:44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受到了营改增的极大考验,投入扣除是个大问题。如何获得尽可能多的投入抵扣,必然与中小建筑企业的税率有关。
建筑业进项税抵扣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无法获得可抵扣增值税发票。一般来说,建设项目财务避税成本比较长,产能大,在项目区比较常见,建材品种非常丰富。而且很多建材都是石头做的,有些项目往往在区域内有垄断管理。这些供应商很多都是以零敲碎打的方式谋生纳税,甚至不能发行有权利的债券。同时,在工程项目中,施工单位向中小型施工企业提供材料和动力系统,以抵消工程款,而采购的原始发票属于施工单位。因此,中小建筑企业很难获得有效的可抵扣增值税发票;
二是投入扣除严重不足。比如产品钢筋混凝土可以按简单必要缴纳,3%的抵扣率严重不足,进口和销售税差别很大;
第三,专用发票抵扣不是第一次了。《增值税法》明确规定,以票证形式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80天。在建筑行业,由于建设项目单位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相互拖欠的问题,无法掌握贷款的结算期限,难以第一时间取得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四,命名不完全一致,不能扣分。比如建筑业长期存在国家管理,很多建筑业务由中小建筑企业的子公司承担或实施,电子设备和材料由子公司单独采购,中小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事业单位的命名不完全一致,导致建筑业子公司取得的专用发票无法抵扣;
第五,人工成本,
投资
由此产生的贷款等。不能从进项税中扣除。在建设项目财务避税项目的生产成本构成中,人工成本占整个项目生产成本的20%-30%,而建筑业的资金和手续费是用资本出资的
投资
发生的贷款、投资咨询费、利息、咨询费等费用不能抵扣。这些都会对中小企业的税率产生负面影响。
鉴于上述情况,中小企业必须建立
增值税
取得和抵扣专用发票的价值,尽可能有权在第一时间有效取得和抵扣投入,提高抵扣率。要加强上游管控,从物资采购项目入手,尽量选择一定的信誉,尽可能提供
增值税
专用发票,信誉好的供应商。对于甲方提供的材料,拟由乙方、总包单位和供应商三方签订协议,由供应商向总包方提供可抵扣进项税发票,总包方向乙方开具一定金额的发票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一部分,从而大幅提高中小企业财务避税的税率。
上一篇:「个税如何合理避税」3月起,最严纳税申报比对启动!比对不符,你的税控将被锁!
下一篇:「企业如何能合理避税」国家税务总局明确铁路邮政营改增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