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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报税流程」合法凭证税前扣除17种情形需慎重审查

2021-04-16 16:29:56

一般来说,只要提供真实、正确、有效的最新纳税申报流程证据,就可以税前扣除税款。但不一定要取得单据才能税前扣除,还要注意相关的类似税收规定。所以法律法规有类似明文规定的,即使取得了有效的权利证书,也要按照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扣除。理论上来说,即使你拿到了对证的税前扣除,也不应该在支付费用上傲慢。根据企业个人所得税现行法律法规,笔者阐述并总结了17种缴纳事项,即使取得了权利证书,也不能税前扣除,可供2015年企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作为纳税参考。

一、公益捐赠超出限定范围的证明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激励措施,鼓励税前扣除的外国投资。对于机构、社会团体、个人的社会意愿,只能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与国家机构的相似性进行公益捐赠。缴纳企业个人所得税时,可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同时,税收制度还明确规定了十种企业公益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其中:超过当年利润总额12%的定额,未取得合法抵扣证明,需向个人或单位捐赠,不在捐赠支出登记簿或属于当年的,公益捐赠支出凭证,纳税申报证明材料不全,各种赞助支出,企业损失公益捐赠、非公益捐赠,批准征收企业捐赠支出。

二.非转账方式支付利息和报酬的凭证

司法部、商务部关于企业利息和报酬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税务〔2009〕29号

具体而言,企业以支票等非转让方式支付的利息和报酬,除一人外,不得税前扣除。理论上,如果不是通过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即使业务现实,并且取得了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机构的文件,也不能税前扣除。所以要求最新的报税流程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转账,符合这些明确的规定才能抵扣。

三、境外文件不能提供境外代理的证明

民国时期的文献管理是必要的

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从境外取得与支付有关的文件或者凭证。

金融事务

行政机关在支付审计费用时持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代理人、政府机构或者注册律师的确认证明

经财政行政机关批准后,方可作为会计审计凭证。境外文件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证明。但在财务检查中,如果境外文件有此类问题,可以要求企业提供境外代理人、政府机构或境外注册律师的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不允许税前扣除。

4.发行配股支付的利息和报酬证明

司法部最新的纳税申报流程和《商务部关于企业利息和报酬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税发〔2009〕29号)明确规定,企业向相关股票承销政府机构支付的利息和报酬不得税前扣除。

5.境外企业为境内员工支付的境外保单凭证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职工境外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处理困难的通知》(国税发〔1998〕101号)明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应当按照有关国家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或者作为企业对外的社会福利或者奖励制度, 为在全国范围内管理工作的职工(包括在全国范围内有住所和无住所的职工)需要缴纳或承担的各类境外商业罪犯保险费、境外社会保险费,如向境外医疗保险政府机构、商业保险政府机构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养老金、储蓄、罪犯车祸伤害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不得在企业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但作为工资和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境外保险费可以在企业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第六,工资支付不扣缴所得税

根据《商务部关于企业工资和职工福利费扣除困难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明确规定工资和工资支出的适当行为人之一已经代扣代缴所得税。因此,企业不代扣代缴所得税而支付的工资薪金不能证明其工资薪金支出的特点,工资薪金支付表不能在企业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七、商业保险费用证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除主管部门规定的企业在最近一次纳税申报过程中为同类行业职工缴纳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国家规定的企业为同类行业职工缴纳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可以税前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允许税前扣除。也就是说,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缴纳商业保险所发生的保险费用,在准予抵扣税款之前,以上述两项为限。商业保险费不得税前扣除。

八、超过支出证明书国际标准的扣除范围和限额

明确允许从企业个人所得税中扣除的项目,应按照明确规定的范围和国际标准税前扣除。超出税前扣除范围和超出税前扣除国际标准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税收法律法规有明确的扣除范围和国际标准(比例或额度),超过或超过法定范围和国际标准限额的费用,不得税前扣除。超出扣除范围和限额的费用种类,按照国际标准不允许税前扣除,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基金、工会组织经费、业务招待费、报酬和业务宣传费、捐赠费用、利息费用、利息、报酬费用、五险一金、补充回乡、补充医疗保险等。如:商务招待券超过前夜销售额的5‰的,不得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管理和娱乐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应当扣除60%,但最低金额不得超过营业前夕销售(开业)收入的5‰。因此,法律明确规定,有抵扣金额的,不能按照有效凭证的金额抵扣,应当依法明确抵扣。

九、工资总额超过工资限额的

最新的纳税申报流程对支付给我们员工的工资进行纳税,并将工资单和相应的付款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纳税人应将工资再分配计划、工资报表、纳税人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得税扣缴情况、医疗保险登记清单、医疗保险政府机构收据等证明材料作为核准信息保存。根据《商务部关于企业工资和职工福利费扣除困难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二条规定,国有企业实体企业发生的接受内部劳务派遣费用确认的工资和工资费用,应计入企业工资和工资总额。工资总额不得超过中央有关机关给予的限定数额,超出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十、不能提供会议费证明材料的会议费证明文件

对于在纳税期间发生的会议费用,应使用单据和付款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发生的与收入相关的适当会议费用,应当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证明其最新纳税申报流量水平可信的正确证明及相关材料;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周、一地、预算、参会人员、细节、目标、国际费用标准、付款凭证等。

十一、需经批准的资金伤亡证明

企业发生的资金伤亡,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税前扣除,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待核定的伤亡人数不得税前扣除。

十二、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拘留、没收财物和死亡证明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支付给行政机关的罚款、检察机关的刑事拘留、行政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没收的伤亡人员,不得税前扣除;但是,违约、违约金、滞纳金、诉讼费、延期付款贷款等。因违反经济合同而支付给对方的,都是与收入有关的费用,可以据实扣除。

十三.企业所得税纳税凭证

商务部《关于用人单位对员工年度重复使用奖励责任所得税计算困难的新闻稿》(商务部2011年第28号新闻稿)第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员工承担的所得税应为个人工资的一部分,按照国际工资费用扣除标准进行财务处理。单独作为企业租金使用的,在计算企业个人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十四、棉花企业棉花奖励及业务推广费证明

《关于薪酬和业务推广费用扣除业务推广费用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12〕48号)第三条,具体规定棉花企业的棉花薪酬和业务推广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棉花企业的棉花报酬和业务推广费用,即使取得有效的抵扣凭证,也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抵扣。

税务总局函[2014]652号《关于加强部分局密切结合企业特点定期整改和管理纳税可能性问题的通知》第五条,针对棉花企业报酬和业务推广费的准确征收和税前扣除问题, 根据《司法部、商务部关于部分企业业务推广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9〕72号)和《司法部、商务部关于补偿费用类业务推广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12〕48号),棉花企业的棉花报酬和业务推广费不得在企业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15.机票出具的文件不能证明其可信度

很多企业学习团需要机票提供证件。对于稽查队在纳税期间发生的费用,如果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认证资料,应能提供证明其可信度的正确证明。证明材料应包括:稽查人员姓名、一个地点、一周、特殊任务、有最新纳税申报流程证明的款项等。否则不得税前扣除。

16.与制造、经营、管理和娱乐活动无关的支出凭证

与制造经营管理无关的成本主要包括:代扣所得税、原材料缴纳的保险费、其他由一人承担的费用、退休员工节日补贴、大股东接收电子产品的费用。个人投资者为自己和家人支付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电子产品费用,大股东收取财产费用。企业筹集资金购买私房、摩托车、电脑系统、公司股票、基金会等个人财产,并将产权登记为有偿旅游、娱乐、健身、旅游、招待、餐饮、礼品等费用。

17.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取得的四种凭证

商务部发布的2015年第16号新闻稿《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的困难》第四条规定,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的四类费用,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一)企业向未履行基本职能、承担风险、无实际管理和娱乐活动的境外关联方支付的费用,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2)企业支付因接受境外关联方提供的劳务而发生的费用,劳务在报税过程中应是最新的,使企业获得经济发展所必需的或间接的个人利益。企业因接受下列劳务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的费用,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1.与承担企业基本职能或经营管理可能性无关的劳动娱乐活动;

2.关联方为保护企业或间接投资者的融资个人利益而进行的控制、管理和监督等劳动娱乐活动;

3.企业已经从第三方购买或已经单独实施的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和娱乐活动;

4.企业虽因附属于控股公司而获得额外利润,但不接受控股公司关联方为企业实施的明确的劳动和娱乐活动;

5.在其他关联交易中已经获得补偿的劳务和娱乐活动;

6.其他不能给企业带来必要或间接经济发展个人利益的劳动和娱乐活动。

(三)企业需要支付境外关联方提供的资产使用权的,应当考虑关联方对资产商业价值创造的重大贡献,并确定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个人利益。企业向仅拥有资产法定产权但对其商业价值创造无重大贡献的关联方支付使用权费。不符合独立交易标准的,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予扣除。

(四)企业要

投资

主要目标是香港证券交易所,母公司设立在海外或

投资

公司因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的娱乐活动而向具有个人利益的境外关联方支付的使用权费,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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