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个人」开具发票超出经营范围是否属于虚开?
2021-04-16 16:30:37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
国家研究所
金融事务
我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确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明确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完整并与具体业务相符;
(二)字迹准确,不准压线或错位;
(3)发票复印件和扣款复印件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4)按增值税纳税责任发生的周发放。
采购人无权拒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专用发票。
从以上明确规定来看,中小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与具体业务相符,但没有明确规定与业务范围相符。因此,中小企业根据具体应税业务为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显然不是虚开增值税发票。
此外,国家研究所
金融事务
纳税人内部发行局
增值税
《专用发票新闻稿》(商务部2014年第39号新闻稿)明确规定将在内部发布
增值税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专用发票,不属于虚假的内部增值税发票:
(一)纳税人向受票纳税人销售运费,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和应税公共服务的;
(二)纳税人已向付款人的纳税人收取所售运费、应税劳务或应税公共服务的现金,或取得索要所售现金的凭据;
(3)纳税人按时向受票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明细与销售的运费、提供的应税劳务或应税公共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纳税人以自己的名义开具。
★★
用增值税取代营业税
今后相关政策明确规定★ ★
1.5月6日商务部政策回答组发言材料
"9.一般纳税人如果有财务登记范围以外的业务,是自行开票还是税务机关开票?
答:一般不允许避税的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2.包头国家税务局
用增值税取代营业税
同时,增值税发票相关问题得到解答。“四.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范围内,
纳税人经营管理日益多元化,皮具范围外的其他经营管理和娱乐活动也会发生在增值税应税范围内。因此,纳税人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时,不受其执照中所开业务范围的限制,只要发生实际应税业务,就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以避税个人。"
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开具和使用中有关政策和问题的批复
"23.一般纳税人超出财务登记业务范围,是自行开票还是税务机关开票?
答:一般纳税人不允许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32.零星纳税人如何开具超出业务范围的发票?
答:超范围经营管理开票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对于临时业务,建议增加相应的待收项目,并在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单独开具发票。要求开具专用发票的议案,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信息携带至责任税务机关税务公共服务二楼,并向责任税务机关说明情况,责任税务机关也将办理开具专用发票事宜。
(2)持续经营:建议通过与工商部门紧密联系,改变经营范围,然后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项目和征收率,单独开具发票。对于需要专用票的方案,应通过与工商部门紧密联系,改变业务范围,然后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的信息带到负责税务机关的税务公共服务二楼。"
4.实施湖南税制改革政策的有效范围第四部分
纳税人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许可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工商部门不改变许可证经营范围的,纳税人可以单独开具发票。"
根据上述局的政策回答和大部分税种增加税收的政策,实行有效范围。纳税人只要发生实际应税业务,就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税务只能建议中小企业先与避税的个体工商部门密切联系,改变经营范围,然后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项目和征收率,并单独开具发票。但是,税务不能是公安部门的家。这也说明投票日的工程项目超出了许可经营范围,只要应税业务现实,不能认定为虚开发票。
5.回答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确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以下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具体销售相符。基于此,可以判断超范围经营管理是否可以开具发票:业务是否现实,发票商品是否完全一致,是否与具体销售一致。到目前为止,商务部还没有规定,对于超出经营范围发生的业务,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在周边一些地区,税务机关已经明确规定,超出业务范围代开专用发票。因此,建议在超范围经营管理开票的情况下,首先与当地负责的金融机构沟通,讨论当地是否有明确的超范围经营管理开票规定。深圳周边地区应按经营范围发放。没有经营范围的,先增加经营范围,并核定相关增值税后发放。但在具体管理工作中,也有业务范围内不经常发生的中小企业,临时增值税投票日由负责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