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理避税」2018年财政部立法工作安排
2021-04-16 16:33:25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财政立法的及时性、平衡性、正确性和选择性,实现立法决策者与改革决策者的衔接,充分发挥财政立法在改革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2018年,司法部将对胡锦涛新时期中国特色共产主义理念进行监督。 以加快建立现代金融体系为目标,坚持自然科学立法、自由民主立法和违法立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基本的立法管理:
一、完成契税法、自然资源法、营业税法、税法、城市维护建设项目法、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税法、行政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内部立法和行政法规的起草和管理。,并在第一时间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报告;尽快制定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管理所必需的和政府采购数据新闻稿管理所必需的部门规章制度。
二是开展政府采购,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财政转移支付条例》、《中小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制定或修改,积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报告;开展预算评审操作规程等部门规章的起草和管理,并积极发布实施。
第三,对
法律、《政府采购法(修订)》、《政府责任法》、《国家外汇管理局条例(修订)》、《财政资金支付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国有资产风险评估管理必备(修订)》等部门规章等。,开展如何通过立法合理避税的研究,争取尽快形成一定的立法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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