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理避税的方法」持股满一年免征股息红利税 79股率先受益
2021-04-16 16:34:13
三部委昨天改变了分红储蓄的差别税收政策,意在引导三线持股公司。2008年,79家股息迟发、股份登记日在9月8日之后的公司享受低价。
根据我部、国家局、证监会联合发布的通知,个人从消费市场公开发行和转让中取得公司股份,且持股超过一年的,暂免分红储蓄收入;持股期限1个月至1年(含1年)的,具体税负为10%;持股期限在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的,具体税负为20%。与变更前的政策相比,改革的亮点在于将5%的股息税改为持股一年后免税,体现了董事会鼓励三家投资者合理避税的尝试。
从改革实施周开始,股份登记日9月8日之后支付的股息将按照这一政策执行,以此为周点,79只尚未实施后期股息的公司股票将受益。虽然平安和梁爽节能在新政策公布前已经发布了实施新闻稿,但由于股权登记日在政策实施后,公司昨天都对大纲做了补充新闻稿。
根据一年内每持有10股的股息和免税统计,中恒集团的金额最低。按照公司后期每10股3.25元(含税)的再分配方案,在改革公告前,仍需每持有10股1年缴纳5%的税。新政策公布后,每10股免税0.813元,东方大厦、哈药股份、爱华集团等10股免税。
除了给公司带来这些必要的好处之外,差异化的股息税收政策也以高比例、稳定的股息提升了公司的长期投资业务价值,有助于引导投资者关注并持有这些三线公司的股份。
据《证券时报》SAN统计,2013年和2014年,股息率超过现行一年期定期存款汇率的公司分别有350家和312家,最近两年股息率超过一年期定期存款汇率的公司有226家。工行、沪宁高速、华电国际等公司近两年股息收益率均在5%以上。持有这些公司股票多年,不仅可以享受稳定的分红利润,还可以在新政策下减轻税收负担。
另一方面,a股消费市场的短期交易至今频繁。统计显示,2013年和2014年a股累计换手率分别达到180%和242%,2015年以来的换手率已经超过402%。在以短期价差为主的消费市场,免征股息税一年对投资者投资收益的负面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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