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税的方式」税总就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答记者问
2021-04-16 16:34:28
昨天,在8月25日举行的SEF和海协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港澳台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签署了《海峡两岸避免双重征税和加强合理避税的办法》
《合作伙伴协议》(以下简称《两岸协议》)及协议相关细节回答了多位记者的提问。
问:签署两岸税收协定有何诉求?
答:两岸税收协定的签署对两岸区域合作有四个最重要的意义。首先,两岸税收协定通过规定适当的税收协定,为两岸中小企业创造了优惠和竞争的自然环境。同时,通过具体的税收抵免法规和办法,有效消除了重复征税现象,实施了减轻中小企业和两岸经贸往来一人税负。其次,两岸税收协定中关于“非歧视性福利待遇”的规定,有利于避免歧视,实现公平的税收福利待遇,确保两岸投资者享有与对方当地居民同等的税收福利待遇。第三,两岸税收协定确立了两岸共同接受
税务
在争议协商解决过程中,有利于解决税收争议,为两岸投资者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救济渠道。第四,两岸税收协定为税收合作伙伴搭建平台,有利于维护更好的税收社会秩序,消除潜在的税收不公。
问:两岸税收协定的文件类型原则上与税收协定不同。会对协议的理解和执行产生负面影响吗?
答:两岸税收协定是SEF与海协会合作伙伴建立的两岸文化交流合作伙伴最重要的研究成果。不仅参照税收协定不成文,还兼顾两岸特点。其特点之一是两岸税收协定的文件体裁原则上不同于税收协定。两岸税收协定的文件包括两部分:《海峡两岸避免双重征税和加强税收伙伴关系协定》全文,海峡两岸避免双重征税和加强税收伙伴关系的具体安排。全文是海峡两岸在税收各个领域加强合作伙伴和文化交流的实质性规定,此外,还对各种收入的税权划分、协议征税、消除双重征税、非歧视性福利待遇、相互协商和信息交流作出了具体规定。虽然文件体裁原则上与税收协定不同,但两岸税收协定基本上原则上涵盖了税收协定的所有要素,不会对协定的理解和执行产生负面影响。两岸税收协定将在两国完成适当程序后颁布和实施。
问:《两岸税收协定》规定,通过第三地获得mainland China的外商可以适用《两岸税收协定》的规定。为什么要做这个规定?
答:关于在mainland China的外商可以适用两岸税收协定的规定,享受两岸税收协定的好处的解释非常准确。两岸税收协定适用于海峡两岸的居民。居民应根据两岸各自的税收规定,按照居民的定义对待。同时,两岸税收协定规定,任何依照第三方立法设立的单一政府机构,均应视为该方居民。该协议还对“特定政府机构站在协议一方”的几种情况给出了具体定义。
对内地而言,有固定居民的中小企业包括“根据外国(外围)立法设立,但在全国范围内有特定政府机构的中小企业”。两岸税收协定的规定与中小企业收入的规定完全一致。在大陆特定政府机构注册的境外中小企业,可享受台湾省两岸税收协定的优惠。对于台湾省来说,由于某些特定的现代因素,mainland China的外资融资多采用第三地间接融资。中国台湾省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具体政府机构所在地在台湾省,我们认为,他们也应该享受到减轻税负、消除重复征税、解决两岸税收协定带来的纠纷等现实生活中的好处。
两岸税收协定中对居民的补充定义是双向互惠标准的基础。考虑到海峡两岸明显的经贸往来和外商个人利益的关注,有助于促进合理避税,鼓励两岸融资娱乐活动和经济发展及文化交流。
问:协议如何划分对各种收入征税的权力?两岸投资者有哪些明确规定?
答:两岸税收协定为两岸居民相互获取收入设定了更优惠的税收或免税前提。以台湾省地区中小企业来自大陆的收入为例,符合条件的台湾省地区中小企业来自大陆的股息、贷款和使用权的代扣所得税税率分别从10%下调至5%、7%和7%;在台湾省,只可能对台湾省居民中小企业(非资产公司)在大陆转让股份取得的个人财产的利润征税,大陆仍对利润重复征税;两岸海运空运输收入及相关两岸运输娱乐收入及所得免税;开业收入只有在构成办事处的情况下才能在内地征税,等等。
两岸税收协定中关于股息、贷款、使用权费和个人财产利润的规定也适用于台湾省的一名居民。同时,两岸税务协议还对一个日本人去大陆做管理工作取得的劳务收入进行了折扣。比如日本人取得独立人士的劳动收入,只有符合同地国际标准或停留183天,才能合理避税。再比如,如果一个日本人获得就业收入,停留在国际标准也是
所得税条例
预定的90天延长到183天,以此类推。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两岸税收协议是一个双向互利的协议,上述税收优惠也适用于去台湾融资的大陆中小企业和去台湾从事管理工作的大陆人士。
问:信息交流仍然是外商比较关注的难题。回应两岸税收协定有哪些特别规定?
答:签署两岸税收协定的目的是防止和消除重复征税,促进两岸经贸交流。信息交换不具有追溯效力,交换的信息不用于税务目的,而是由世界各地的税务管辖区实施
税收惯例
其中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是内地各方面信息交流的基本做法。在实施两岸税收协定时,我们仍将遵循这一做法。此外,两岸税收协定规定的信息交流仅限于特殊信息交流,不实行系统或自发的信息交流。
问:两岸税收协定还有哪些值得期待的条款?
答:海峡两岸合理避税的途径税收协定确立了海峡两岸相互协商的功能和两岸税收文化交流伙伴的功能。一方面,两岸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相互协商明确解决两岸投资者面临的涉税纠纷,消除重复征税;另一方面,海峡两岸将通过人员互访、培训和文化交流、学术论坛等多种方式,扩大税收各个领域信息化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伙伴,共同为两岸经贸交流创造公平、更好的自然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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