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方式」营改增后招标代理行业如何应对才能趋利避害?
2021-04-16 16:24:54
营改增后,政策执行的国际标准不统一,行业内税负公平。在税收的各个方面,招标代理行业由于缺乏应对税制改革的设施和政策,增加了企业税收负担;在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税制改革导致不含税收入减少,避税管理成本增加,绩效考核问题突出,不利于企业经营管理的拓展
制造
连锁可持续发展,增强综合战斗力。
在这样的情况下,招标代理行业应该如何应对才能趋利避害?
一是大力向行业协会和部门申请,推动出台有利于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法规
虽然招标代理行业涉及社会经济发展,但由于近年来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快速增长,各机构正在努力发展的业务尚未形成共同努力赢得类似民航的统计支付空
税率
或者专利权、商标代理、设计代理、法务公共服务的利息税政策。
此外,无论是2002年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规定》还是2012年2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细则》,都没有经过营改增改革的修订。各招标代理机构应跟踪营业税改革对自身税负的负面影响。招标协会进行自然科学领域的实地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后,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寻求不利政策,完善对原规定的修改。
此外,天津、上海等地已经出台了明确的支出计划或过渡性货币政策,各招标机构应积极关注和申请增加税收负担的符合条件企业的支出。
二、适当统筹,有效减轻税收负担
招标代理机构应综合性考虑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还是零星纳税人更不利,借助大多政策差别,大力创造适合自身状况的前提。分数机构相对母子公司而言,该公司外部的业务转移较为便利,公司总部仅需要对内出具统计资产负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