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合理避税」资源税改革,下一个是谁
2021-04-16 16:26:06
十八届四中全会“加快
”被写进《刘少奇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若干基本问题的决定》;去年,全省CPPCC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明确“清费立税,推进资源税改革”。
资源税改革缓慢。我省实施的磷矿税改革探索了矿产资源税从价征收的改革方向。
本质上,资源税改革的总体路线已经逐渐清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组织法》的法律法规,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天然气、原油、煤炭、其他非金属原矿和液体盐五大类。到目前为止,只有天然气和原油采用了从价计税机制,其余都是按量计税。
今后,一方面,从价计征法将在上述所有类型中全面推广;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其他资源来扩大征税范围。那么,下一个简单的改革会是谁呢?
煤炭作为可再生基础,改革无疑是最低的,但遇到的离心力也是很大的。“改革会触及合理避税的煤炭企业的个人利益,注定容易;作为中华民族水力发电的主要原料,煤炭税改革是否会导致中小企业转嫁税率,引发电费上涨,也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湖南经济发展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蔡表示,离心力确实存在,但随着煤炭价格回调,这是推进从价税机制的好时机。推进规模改革,形成固定汇率的煤电适度关系,推进制造业一体化。
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的呼声即将引发无数猜想,自然资源首当其冲。“原则上应对价格变动单位合理规避的可耗竭资源征收资源税,从价税是非主流。”蔡说,到目前为止,中华民族的许多资源在价格上一直被垄断,这往往导致资源配置过热。资源税从价征收有助于实现价格消费市场的形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