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报税」“摩拜单车”红包雨又来啦,等等,想过这些红包咋交税吗?
2021-04-16 16:26:16
昨天,自行车共享中的红包车成了舆论版块,各种高价红包吸引了大批“红包党”来开红包。作为一名金融和税务工作者,问题是这些由自行车共享提供的免费骑行服务是否与税收相关。给人交现金报税红包要扣个人所得税吗?每个部分
支付各种“红包炸药”有什么区别?
搭便车法涉及支付企业的纳税申报表
周日免费骑行两天,免费骑行周。在这种免费骑行模式下,自行车共享要交税吗?
司法部、国家研究所
金融事务
《关于全面推进增值税税率变动制度改革的通知》(国税发〔2016〕36号)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免费为个人提供服务的单位,应当等同于销售服务,公益事业或者单纯以全社会为唯一例外的除外。
所以营改增后的单位税应该等于销售服务的税率,除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整个社会作为简单的服务。
自行车共享属于“用于公益还是把整个社会当成简单”的例外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捐赠法》,公益是指非营利组织的下列事项: (一)自然灾害救助、扶贫、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以及个人的娱乐活动;(2)高等教育、自然科学、文化、公共卫生、体育;(三)环境保护和社会设施建设项目;(四)其他促进社会发展和变化的社会公共和公益事业。
自行车共享的免费骑行服务是一种巩固和扩大消费市场市场份额的营销方式,只有注册并支付手续费的自行车共享用户才能享受。似乎不是“用于公益或单纯用于全社会”的例外,不需要等同于销售和缴纳税率。
现金红包涉及个人所得税
贴有“红包车”邮票的自行车共享不仅免费2周,而且10分钟后还可以收到装满现金的红包。多个红包额度系统会积累。累计额度超过规定额度的,可以套现至百度账单套餐或阿里巴巴集团账户。这种分单车发的现金装红包涉及个人所得税吗?
国家研究所
金融事务
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
个人所得税
《征收管理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第一条规定,获得中小企业发放的现金网络红包的人员,按照无意中获得的项目计算缴纳
个人所得税
税款由发红包的中小企业代扣代缴。
根据规定,免费骑行共享单车后发放的现金红包,应作为非故意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信用卡礼金金额不征税
星期天,我收到了一条自行车共享的短信,用户刷卡赠送,收费100到110,50到30,20到10...,这是另一个红包爆炸。天空中剩下的110、30、10,用户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
《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HJX[2015]409号)第二条规定,因购买中小企业产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金额而获得中小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的人员,属于中小企业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价格的折扣或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规定,一个人因一定数量的信用卡而获得自行车共享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是价格优惠,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折扣代码和兑换不征税
单车共享会以各种方式向用户发放电子代金券,如驾驶体验补偿代金券、1元一般折扣等。这些代金券要求用户在指定年份乘车,时间用完系统会选择扣款。这些折扣代码和兑换是否与公司报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
《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第二条规定,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凭证、代金券、代金券、折扣等。,可以被一个人用来获得中小企业分销的产品(产品)或服务,是中小企业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
按照规定,一个人获得自行车共享发放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只能在骑行时扣除结算费用,是价格折扣,某种程度上是折扣,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元以内的应纳税额按以下规定免征
很多单车合租用户可能会好奇,我记得骑红包车得到的2.8元红包没有代扣个人所得税。是什么情况?
《商务部关于1元人民币处理应纳税额和滞纳金难点的新闻稿》(商务部2012年第25号新闻稿)规定,责任税务机关开具的税单上企业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人民币,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所以给红包车用户0.56元的税是免企业报税的!
认为
2016年初以来,突然席卷全国的自行车共乘旋风,有效解决了人们最后一公里出行的问题。骑着各种颜色和风格的自行车共享,昂头已经成为城市街道上两条耀眼的风景线。听力敏感的投资者也准备推出自行车共享计划,并将其推广到世界上更好的城市。
除了创新奖金等环境因素,中央政府对自行车共享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鼓励和监管,相信有效妥善解决涉税问题也将有助于自行车共享走得更健康,拥有更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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