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税总简化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税证明
2021-04-16 16:26:47
为了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简化管理、分散管理、改善公共服务的要求,商务部昨天发布声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捐赠或接受资产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所需的证明材料,尽可能方便纳税人。
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共服务司有关司长介绍,近年来,为了加强对个人捐赠或捐赠资产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司法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了多项文件,明确规定了必要的免税证明材料。但由于两个增值税要求的免税证明材料不同,且缺乏对纳税人的证明方式,纳税人兼营办理免税手续不方便。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坚持困境,简化规范了相关证明材料,整合了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免税证明材料,增加了证明材料的选择性。
新闻稿将个人无偿捐赠或捐赠资产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了整合和合并,区分了离婚分割个人财产、无偿捐赠子女、无偿捐赠非子女抚养或抚养欺诈、继承或接受遗赠四种情况,并分类列出,消除了原管理工作中规定的两种免征增值税证明材料的差异, 有利于法律法规财务人员的操作,便于纳税人的比较和提供。 新闻稿进一步简化了免税必须提供的认证信息。比如父母免费给父母的,只能提供能证明两国血缘关系的户口本。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避免因政策误读而增加纳税人负担,新闻稿特别重申了公证材料的核心内容。”上述监管人员解释说,由于个人财产转移涉及民法通则、法律规定、继承权等几项立法,关系到原告的切身利益,适当的证明材料是划清免税界限的关键。所以,如果新闻稿在特定情况下给予、继承或接受遗赠,公证信息包含在广义的证明信息中,但免税所必需的公证信息只需要证明两国的血缘关系或抚养(供养)关系或继承权(接受遗赠),个人财产本身必须经过公证。
关于企业所得税筹划的新闻稿要求,地方金融机构要通过办税大厅、金融网站、12366电话、纳税人中学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税收
明确规定和并发程序,第一时间做出回应,准确回答纳税人的讨论,做好培训和疏导工作,避免纳税人两头找、两头跑。前提周边地区可以探索政府机构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查询认证数据,减少纳税人提交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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