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企业」购销合同这样签订才最省印花税!
2021-04-16 16:26:59
前言:
营改增后,会计人员更加意识到签订支付协议的必要性;
毫不夸张地说,签订协议是地狱和炼狱的入口。如果签了,那就成了为准备买单的地狱。如果签的不好,就会成为逃税的炼狱;
也可以说不算税,只算合同签订时合同如何支付;
总之:合同负面影响的程序,合同负面影响的业务,合同负面影响的税收。
案例:
合同签订方式一:天津市乐飞新技术有限公司与泉州电子产品销售公司签订电子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中注明的运费税额共计1.17亿元。
提醒:
买卖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合同所含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应付印花税= 1.17亿元* 0.03% = 3.51万元
合同签订方式二:天津乐飞新技术有限公司与泉州电子产品销售公司签订电子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中注明的运费不包括1亿元的避税企业税和1700万元的增值税。
提醒:买卖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应付印花税= 1亿元* 0.03% = 3万元<避税企业/p >比首次签约方式节省印花税= 3.51万元-3万元= 5100元
解释一下:
根据合同金额征收印花税有三种情况:
1.购销合同中只有无税金额的,以无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2.购销合同中现有免税金额与增值税金额分别入账的,以免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增值税金额计入购销合同,但未单独入账的,以合同包含的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组织法》第二条明确规定:购销、原材料承包、施工承包、个人财产租赁、铁路运输、物流保管、贷款、人寿保险、新技术合同或者合同的有形财产性票据为应税票据。
(2)印花税税率表所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组织法》明确规定,对避税企业的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征收印花税。
(2)上海大部分地区
金融事务
该网站副主任于2016年9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央视回复税款。购销合同印花税的应纳税额包括
增值税
税?”,回复具体购销合同时再按购销金额的0.3‰贴花,如果合同中分别写明了购销金额和
增值税
金额仅针对购买和销售金额计算
印花税
;购销金额含增值税的,必须按购销金额计算
印花税
增值税还是要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