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账报税流程」营改增后,出租不动产如何缴税?
2021-04-16 16:27:14
实用的:
预付地价可以按月(季)征税吗?
财务条例”
司法部、商务部关于全面推进增值税转制改革的通知
“(国税发〔2016〕36号)加1”
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实施
“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纳税义务人采用预付款方式提供出租公共服务的,支付责任发生的周为从代收代缴税款过程至预付款之日止的一天。因此,预收保费不能按月(季)计税,应在收到保费时计入1月(季)销售额。
但是,“另一个人”是个例外。另一个人是指一批工商业户以外的人。法律法规《商务部关于全面推进增值税改征增值税制度改革的新闻稿》(商务部2016年第23号新闻稿)明确规定,他人以预付款方式出租房地产,提前取得的地价收入可与预付款在同一租赁期内平等分享。如果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可以享受小微中型企业免征增值税的外商投资。
实用的
二
:什么时候交?
预付款期限:
法规
房地产管理租赁公共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
(商务部新闻稿2016年第16号)
明确规定需要预缴的,应当在取得地价的次月的纳税申报期内或者在房地产所在地负责人的固定行政机关批准的缴纳期限内预缴。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的,以政府机构所在地的固定行政机关负责人为准
税收征管法
以及相关的明确规定。
交(交)税审批期限:一般税按月上报,零星税按季度上报。实用的
三
:去哪里付款?要交多少?
根据法律法规
商务部新闻稿2016年第16号
明确定义了以下三个条件的区别:
1.一般纳税
对于2016年4月30日末收购的房地产的一般税收租赁,可以选择简单的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式适用于2016年5月1日后已取得会计和纳税申报流程的出租房地产。
(一)房地产与政府机构位于同一县(市、区)的,由政府机构主管的固定行政机关核准支付。
简单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含税营业额÷(1+5%)×5%;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营业额含税÷(1+11%)×11%]-进项税额。
②房地产位于政府机构以外的县(市、区)。
方法一:向房地产所在地的固定行政主管机关预缴税金,填写《增值税预缴税金表》。
简单计税方法:预缴税金=含税营业额÷(1+5%)×5%;
一般计税方法:预缴税金=含税营业额÷(1+11%)×3%。
方法二:然后,由政府机构所在地的配额管理机关审批发放。
简单的计税方法:预缴税金=纳税申报过程中缴纳的税金,一般不需要缴税,只需填写税金即可;
一般计税方式:预付率3%,税金11%,需要补税(退税);
交(退)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预缴税额。
2.零星交税(不包括另一个人)
(一)房地产与政府机构位于同一县(市、区)的,由政府机构主管的固定行政机关核准支付。
集团工商户出租房屋:应纳税额=含税营业额÷(1+5%)×1.5%;
其他租赁房地产状况:应纳税额=含税营业额÷(1+5%)×5%。
②房地产位于政府机构以外的县(市、区)。
方法一:向房地产所在地的固定行政主管机关预缴税金,填写《增值税预缴税金表》。
集团工商户出租房屋:预缴税金=含税营业额÷(1+5%)×1.5%;
其他租赁房地产状况:预付税金=含税营业额÷(1+5%)×5%。
方法二:然后,由政府机构所在地的配额管理机关审批发放。
预缴税金=应交税金。一般不需要补税,只需填税即可。
3.另一个人
交一地:向房产所在地主管行政机关缴纳租金。
出租房屋:应纳税额=含税营业额÷(1+5%)×1.5%;
非房屋租赁:应纳税额=含税营业额÷(1+5%)×5%。
国家研究所
金融事务
我局2016年第23号新闻稿第6条明确规定,地价可以按月(季)分摊缴纳税费。当然也可以重用额度报税。
实用性4:投票给谁?怎么开车?
一般纳税可以单独开具增值税凭证;零星纳税的(不含他人),可以单独开具增值税凭证,也可以向房地产所在地负责人的固定行政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凭证;另一人向房产所在地的租金行政主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凭证。
增值税凭证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将房产出租给他人,不得开具或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研究所
金融事务
我局2016年第23号新闻稿明确规定,纳入新制度实施范围的税种应参照《产品和公共服务税分类编码办法(试行)》,并使用新制度选择相应的编码方式
增值税
文件;写出
增值税
文件应在备注栏注明房地产的详细地址;由于一个人以1.5%的折扣率租房子,所以发(发)单不能和其他应税活动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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