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避税的方法」提醒:营改增后就餐,勿落发票陷阱
2021-04-16 16:27:16
“餐费加税3%”,“食品打折,但不减税”...5月1日大营全面改革后,泉州有香港市民去酒楼吃饭,遇到了这样诡异的情况。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提醒,很多都是忽悠人的,客户要睁大眼睛看发票,避免一些商家利用发票做“文章”,设陷阱让消费者找借口。
叶夫人是香港人,在一家茶楼吃饭,去售票处开发票。拿到发票后,她很不解:“这张发票和现在不一样。12块钱更有税。最后我多交了12块钱的税?”
有记者看到,叶夫人发票上有几栏,定额栏400元,税栏3%,税栏12元,以上总价税栏412元。
关于叶女士的问题,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货运劳动税务司司长解释说:“这个
笑话。在税栏里,并不是说叶太太要多交12元的税,也不是说她多交了12元的吃饭钱。只是增值税发票和增值税发票不一样。"
主管解释说,本来增值税发票要么是书面发票,要么是限额发票,企业避税的方法只有限额一栏,实际上是含税的,但没有标注。增值税发票采用价税分离的方式填写。食品总成本也一样,还是412元,但是里面包含的增值税12元是特别标注的,让客户一眼就能知道这次交了多少税。
“营地改革后,大多数餐馆都
税收从5%增值税降低到3%,税收负担大大减轻。“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货运劳动税务司负责人的话。
王先生在泉州郊区企业餐饮企业避税法大厅吃饭。花钱开发票的时候,空服务员问,除了258元的菜价,7.7元还得交3%的税,说:“营改国家要交3%的增值税。”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货运劳动税务司司长表示,这是商家以“营改增”为名欺骗客户的违法行为,8元的增值税已经包含在客户缴纳的258元中。进销存时,商家要将菜价258元分成免税金额250.5元和税金7.5元,客户支付的总值仍为258元。
主管提醒我交税。一般来说,商家标注的产品或公共服务的价格是含税的,客户只要按照价格支付就已经交税了,不需要额外交税。
“从5月1日起,小吃打五折,不含税”,“百货食品打八折,不打折税”,这是记者在泉州部分餐馆、茶馆看到的五一后的通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货运劳动税务司司长告诉记者,这其实是商家的忽悠。征税的依据是税基,也就是税基。打折后税基会变,要交的税自然会变。
例如,假设茶馆(
)一张桌子的价格3180元。没有折扣的话,发票应该是这样的:金额3000元,税6%,税额180元,总价税3180元。客户要交3180元。
商家推出“菜钱五折,税不折”的促销方式,是企业避税的新方法。如果不打折的话,就变成1500元,总价值变成1680元。然后发票就很难填了,不然税金会变成180/1500=12%,不可能。进销存时,商家可按新总值1680元计算企业的避税方式和税额,计算金额为1584.9元,税额为95.1元。与原来的180元相比,这个税额大幅降低。
上述主管表示,折扣后的准确发票开具如下:金额1500元,增值税按此1500元计算,税金6%,税金90元,合计价值1590元。可见“食品五折,税收不折”,实质上多收了客户90元。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负责人表示,营改综合改革后,休闲住宿等企业税收负担将减轻,没有理由借营改改革之机提高价格。发改委等相关机构也表示,遇到假价问题的客户可以拨打电话12358或登录12358价格管控平台进行讨论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