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离不开法律利剑
2021-02-07 15:04:03
互联网的兴起让时代进步,新媒体的出现催生了一种新的文学形式——网络文学,造就了一个新的作家团队——网络作家。唐家三少(本名张巍 )是知名网络作家。百度搜索唐家三少的作品《光之子》可以找到40万左右的结果。唐家三少说:“只有1000个是正版,其余都是盗版。网络侵权如此猖獗。”唐家三少表示,虽然国家加强了版权保护,但网络侵犯作家版权的行为依然猖獗,作家很难靠个人力量维权。
网络文学已经成为目前互联网的基本应用之一,也成为手机增值业务中一个快速增长的领域。但与此同时,层出不穷的侵权盗版成为网络文学行业挥之不去的阴霾。艾瑞咨询(iResearch)近日发布的《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显示,网络文学盗版现象由来已久,反盗版技术在利益驱动的盗版团伙面前收效甚微。【/h/】随着流行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作品的流行,网络文学的影响力与日俱增,已经成为文学市场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许多网络文学作品从诞生之日起就受到了侵犯。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使得网络文学盗版猖獗,而原创网络作家和原创文学网站维权乏力。正如白皮书所分析的:我国数字版权立法在不断完善,但法律的制定总是或多或少滞后于行业的发展,难以跟上数字版权行业的快速发展。即使法律本身是比较完善的,但如果不能在执法层面得到有效执行,就会导致行业缺乏有效监管。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侵权盗版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也是网络文学盗版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在这个网络时代,网络独特的传播性和开放性使得网络文学的版权维护更加困难。随着许多用户搜索网络小说,搜索引擎已经成为推广盗版网站的主要方式。
一方面要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这就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谷歌和百度都需要在防范网络盗版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不是目前的不作为,就像非法音像制品的传播者和运输者也需要承担责任一样。如果知道侵权作品仍在网络上传播,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此,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同时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加大打击盗版侵权力度,强化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举证责任。另一方面,在互联网环境下打击盗版,不能只从一个方面入手,还要多管齐下,建立全方位的体系。比如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赋予著作权人要求赔偿的法定权利。同时,法律制度中的加重处罚不应仅限于民事和行政责任,还应延伸到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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