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1年第27号
2021-02-07 15:07:58
颁发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01年10月24日
实施日期:2001年10月24日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条例》,我局组织并通过了绍兴王宝和酒厂提出的申请使用原产地域绍兴酒产品专用标志的审查。现批准,从即日起,该厂可按照有关规定在其绍兴酒产品上使用原产地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原产地产品保护,并接受监管。
特此宣布。
200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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