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27号——吉林长白山人参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公告
2021-02-07 15:08:18
颁发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编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27号
发行日期:2002年3月28日
实施日期:2002年3月28日
根据《原产地产品保护条例》,我局依法受理了吉林省长白山原产地人参产品保护申请。通过正式考试后,现在宣布。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的申请,拟将吉林省长白山原人参区划为目前13个县(市)管辖的行政区域,包括蛟河市、桦甸市、通化市、惠南县、吉安市、江源市、抚松市、靖宇市、长白市、敦化市、珲春市、汪清市、安图市。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吉林省长白山人参制品保护申请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提出;吉林省长白山人参产品保护申请材料保存在我局当地产品保护机构备查。
200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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