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执行第八版《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通知
2021-02-07 15:09:02
颁发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编号:国办发[2002]233号
发布日期:2002年9月19日
实施日期:2002年9月19日
中国是尼斯联盟成员,尼斯联盟专家委员会第18次会议修订了《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以下简称《国际分类》),形成第八版《国际分类》。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我国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八版国际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现予公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