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立等可取
2021-02-07 15:35:26
4月2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发布了《关于改变商标注册证发放方式的公告》。自4月22日起,申请人在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商标注册证的发放,可取且免费。
商标注册证是权利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凭证之一。注册人也可以通过中国商标网公布的注册公告和商标注册证证明自己的权利。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是不颁发注册证书的,所以需要商标注册证书的申请人一直在向商标局申请颁发商标注册证书来证明自己的权利。另外,企业上市或转让时,有关部门要求其提供自己的商标注册资料,有的要求其提供商标注册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注册证。这时,商标注册证就可以发挥作用了。
据了解,商标注册证的业务流程包括申请领取文件、书评、扫描、录入、财务对账、审核、签字、打印等。,而且经常与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申请等业务流程交叉,处理起来确实比较复杂。为了更好地为申请人提供服务,商标局决定改变颁发商标注册证书的方式。根据《公告》,自4月22日起,商标注册证的发放方式改为在印制的商标档案上加盖“商标注册证专用章”。申请人可以提交身份证明和商标注册编号。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等待为宜;邮寄办理的,商标局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发送。此外,在费用方面,根据档案查询的规定,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但是,申请人要求以原方式出具商标注册证法律文书的,仍应当在一个月内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