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商标的分类
2021-02-26 11:37:03
根据构成的不同,生产商标有四种形式。1.与商品无关的装饰造型。比如“奔驰”车的标志是一个中间有三角星的圆环。这个东西本身不是车的一部分,和车本身无关。只是用来说明这辆车是奔驰。还有张开双臂的“凯迪拉克”车,迎风飞翔的纯银女神,线条非常流畅的麦当劳大“M”等等。这种立体商标的特点是商标与商品或服务之间没有联系,而只是一种立体符号。
2.带有文字和图形的商品或商品包装的形状,如带有凹形文字和图形的肥皂,与肥皂的外观一起构成立体商标。再比如伊利陈年酒的酒瓶,上面凸起了“伊利陈年酒”的字样。这种凸起文字的瓶形也可以成为立体商标。这种立体商标的特点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商品包装的形状,另一部分是伊利老酒的形状。
3.商品包装的外观,比如“酒精饮料”的酒瓶是一个装满烧陶器用泥的麻袋,放入窑中焚烧,麻袋被焚烧,剩下的泥被烧成陶器的形状。这个酒瓶的形状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葡萄酒包装外观,可以成为另一个立体商标。在新疆,伊利特瓶的形状(没有凸起的文字)应该可以成为这样的立体商标。这类商标的特点是只由商品包装的立体形状形成的商标。
4.商品本身的外观,这种立体商标,我想不出我们身边有什么商品能成为立体商标。在国外,这样的商标包括打火机上有特殊形状的打火机外观和特殊形状的手电筒外观,这些都不是很好理解。这么说吧,我们常见的饼干是欧盟某食品厂商生产的,这种饼干的形状是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相当于知识产权局)认可的,这种商标的特点是只有商品本身的立体形状才能形成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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