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报税」稀土产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出台拟支持项目公示
2021-04-16 16:28:53
司法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昨天联合发布了《国家信息化可持续发展和稀土产业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的必要性》,表明稀土产业补贴资金来自财政收入
安排,由司法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工负责,分工合作,共同管理,支持稀土产业创新和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两家机构组织研究人员审批了2014年稀土行业变更和更新专项补助资金,并提出了拟支持项目名单,包括中铝、宝钢、钢铁研究院、上海矿物研究院、包头稀土研究院、上海矿物研究院等单位的110个项目,将于7月8日至7月16日在7月底公示7天。
补贴资金支持稀土各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稀土自然资源开采的管理和控制;二是稀土开采冶炼的环保改造;三是稀土特色技术和国际标准的研发;四是稀土智能应用新技术的研发和信息化;国税报税5是公共新技术一站式建设项目。
补助资金支持稀土行业采取以奖代补、无偿资助的方式。大部分完成稀土矿控系统建设项目的中央政府将给予再利用奖励,奖励金额一般不超过项目总具体投资的20%。对通过国家院环保核查的中小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中小企业准入的新闻稿批准的中小企业能力,给予重复使用奖励。国际奖励标准为:采煤1000元/吨(稀土硫化物按REO计算),冶炼分离1500元/吨(稀土硫化物按REO计算),合金冶炼500元/吨。对于稀土特色技术和国际标准R&D和智能应用新技术R&D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方式,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项目研发支出的40%,今年对单个项目的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稀土智能应用新技术和信息项目,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上一年度中小企业总投资的20%。今年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
对违反上述必要和明确规定,骗取、截留、挤占或挪用补贴资金的违法项目,申请人三年内不得获得财政补贴支持。(刘爱珍,刘玉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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