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划税务」企业内部食堂咋缴税?分三种经营模式给你梳理清楚
2021-04-16 16:31:09
营利性企业的外部食堂一般分为三种计税营管理方式。一是食堂资金属于企业,食堂工作人员是公司员工或临时聘用的,监督管理公司政府部门的管理,不对外开放内部业务;一是食堂资金归企业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均为公司员工或临时聘用,监督管理公司政府部门的管理,内部开业;一种是食堂资金归公司所有,管理分包给内部餐饮公司。
1.食堂资金属于企业,员工为公司员工或临时聘用,对公司政府部门的管理进行监督管理,不对外开放内部业务。
增值税:司法部、国家研究所
金融事务
《关于全面推进增值税改征增值税制度改革的通知》(国税发〔2016〕36号)第一条明确规定,在全国范围内销售公共服务、资产或资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增值税。对于公司的这种对外食堂,是公司的社会福利机构,主要是满足员工的基本贫困需求。不具备内部管理(销售公共服务)的物理性质,因此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企业个人所得税: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具体内容:(1)未实行单独社会责任的企业中,社会福利机构发生的电子设备、公共设施、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厨房、理发店、医疗中心、孤儿院、医院等集体福利机构的电子设备、公共设施、维修费用,以及社会福利机构的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社会保障、劳动等。(2)为职工医疗、贫困、住房、交通等支付的各种支出和非货币性社会福利。,包括企业因公支付给外籍员工的医疗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的企业员工的医疗费用、员工供养子女的医疗费用、员工的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员工的困难费、救济费、员工食堂规划税基金、员工交通费等。
所以外部员工的食堂资金折旧,属于食堂的员工工资,食堂资金的支出都可以作为企业福利基金。
所得税:根据中国国家所得税的相关明确规定,员工食堂审核过一个员工的,必须按月计入员工工资总额,统一缴纳所得税;企业不审计一个员工,就是集体社会福利。如果受益员工难以量化,则无需缴纳所得税。
账务处理:食堂发生的所有账务费用计入“应付职工工资-应付福利费”;借记“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并贷记“应付员工工资-应付福利费”。
二、食堂资金属于企业,员工是公司或临时员工,由公司政府部门管理、监督和管理,内部经营。
增值税:对于内部业务,休闲零售业需要缴纳增值税,外部员工不需要缴纳公共服务增值税。规章制度的依据和“我”一样。
企业个人所得税:1。内部经营收入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总额,审计属于生产成本,计入企业经营管理成本;2.外籍员工按上述“一”执行。
所得税:以上述“我”为准。
会计处理:1。内部业务收入,借记“支票(利息计税)”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同时,结转生产成本,借记“其他业务生产成本”,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2.税务筹划外员工的部分会计处理按上述“一”执行。
三是食堂资金归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转包给国外餐饮公司。
增值税:分包餐饮公司以本单位作为增值税纳税,同时在投票日向公共服务公司报销,但此类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企业个人所得税:企业外包餐饮公司的单据进行报销和入账,以“职工福利费”金额作为净利润,相关管理工作按上述“我”进行。同时,食堂资金的折旧作为企业福利费的金额。
所得税:以上述“我”为准。
会计处理:1。向分包商支付现金时,借记“应付员工工资-应付福利费”科目,贷记“利息”科目。2.根据生产厂家出具的正确单据,借记“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并贷记“应付员工工资-应付福利费用”标题。
四.外部食堂费用的会计管理。
国家研究所
金融事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和职工福利费扣除困难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单独开立,并准确审计。未对单独账簿进行准确审核的,税务机关应当责令企业限期改正。文件未补正的,税务机关可以适当核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所以无论用哪种方式管理工作食堂,外部员工食堂的费用都可以记为员工福利费,但是账簿要分开开,否则会有财务上的可能。
注:本文不涉及持牌独立企业食堂的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