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方案」五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增幅11.3%创5年最低
2021-04-16 16:32:44
据部分记者初步统计,湖北、海南、藏区、山西、深圳等地上季度已经对最低工资进行了调整,平均涨幅为11.3%,低于近几年的水平。研究人员认为,最低工资下降幅度的缩小源于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舆论下行压力较小。此外,最低工资的确定必须以效率的提高为基础,并注意保持劳动力消费市场体系的流动性。
从近五年最低工资调整的发展趋势来看,增速收窄的发展趋势非常显著。2011年,全省24个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22%;2012年,25个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率降至20.2%;到2013年,全省已有27个省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仅为17%。2014年,平均19个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速降至14.1%。
“最低工资下降的幅度缩小,是因为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舆论下行压力减轻。”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者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车伟研究认为,目前社会舆论对经济发展的下行压力较小,企业应积极减税减负,为企业加薪提供内部空空间和动力体系。
事实上,自上季度以来,中国劳动力消费市场一直低迷,企业处境艰难,这也对劳动工资的上涨提出了新的考验。2015年,需要从城市就业的新增劳动力仍将处于每年1600万的低水平。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居民的大量剩余劳动力将转移到就业岗位。虽然中国经济发展继续保持稳定增长,但稳定和复苏的基础仍然不稳定,部分企业产能严重过剩。稳定现有就业岗位,进一步扩大就业,面临的舆论压力较小。
但在经济增长缓慢和税收筹划方案的背景下,如果最低工资调整过快,不会增加企业负担,也不会对就业产生负面影响。最低工资的年度增长对农民工和其他民族的工资有牵引作用。根据《最低工资明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一个人违法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社会保障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医疗保险、社保等低于计算值的序数会相应调整,增加企业负担,进一步降低内部空收入。
国外专业知识提供商发布的《2015年第四季度雇主招聘意愿报告》显示,“市场竞争过于激烈”和“劳动力成本低”被雇主视为第二好的管理问题,方案薪酬幅度小于10%的雇主数量较上月减少3.2%。
接受记者采访的研究人员认为,虽然最低工资的增长率已经下降,但仍然远远高于多年来经济发展的增长率,而最低工资的过度和大幅提高可能会带来不利影响。“税收筹划方案对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会使高端劳动力的维持成本上升,而对于高端劳动力比例高的企业,劳动力生产成本会上升很多。东部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企业尤其如此。”某私人开发商表示,如果最低工资超出企业承受能力,将导致企业破产,对就业造成相当大的破坏力。
在实践中,最低工资标准能否达到计划的目的存在随机性。根据计划,“十二五”期间,中华民族最低工资每年增长13%以上,大部分周边地区最低工资达到当地一个城市职工工资的40%以上。这个标准对于个别省份来说是“高不可攀”的。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昨天关于“调整各省最低工资”的通知,吉林、西藏地区近两年没有调整最低工资,不符合《最低工资明确规定》中“最低工资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要求。
接受记者采访的一位研究人员表示,最低工资的提高必须基于提高福利的税收规划的高计划。在GDP增速下降的必要性下,最近两年最低工资涨幅略低于前两年也是合适的。另外,各省市提高最低工资的绝对数量很重要,关键是要保证医保工资职工及其家属的基本贫困,并随着福利待遇的提高而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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